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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他把自己搞科研的金贵脑子烫坏,陈亦岑又叹息一声,抽走他指间的烟。

宋涯的反应比平日更慢,动也不动,只在被她蹭过手指时,下颌线猛地绷紧。

沉默半晌。

久到陈亦岑觉得他睡过去了,一个低哑的问句被静静抛出。

“亦岑,到底怎样,你才肯回头?不管你有哪里不满,我都能改……我知道我糟透了,但是你已经教会我很多,我学得很快——”

他为自己辩白,说到最后,越来越含糊。

陈亦岑只是安静地看着他,不曾回答。

手机弹出提示,是代驾来了。她看着对方进来接走宋涯,哪怕被人架着,与她擦肩而过时,他依然竭力伸长手指,想抓住她的手腕。

可她只是微微侧身,就让他扑了个空。

夜色深重,陈亦岑灌下一杯冷水,独自步行回家。

第54章

吹了一路晚风,等陈亦岑回到家,已过清晨五点。直到关门落锁,她才发现窗外一点浅薄的晨曦——原来已经快天亮了。

今天没有演出,她瞄一眼手机屏幕,决定通宵。反正睡也睡不安稳,她本来就常常失眠,没有药物辅助,又打乱了生物钟,不如在沙发上躺一会儿算了。

毕竟不是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更深露重裹挟的那点凉意很快追上了她。担心自己睡过去,她只敢坐着,倚靠着沙发,等缓过来一点,再去烧水泡了杯伯爵茶。

热雾氤氲,陈亦岑百无聊赖地蜷缩着,双手捧着马克杯。昏瞑光线下,酒精烧开了最后一道防线,她啜饮着热茶,神思昏聩,思绪在尚未褪尽的黑暗中微微失重。

三年前她也曾与宋涯围绕一盏茶展开辩论。

那人在海外待过的时间比在港岛长得多,思维观念和她的某些室友十分相似。她说,奶茶就是要放进锅里煮开的,不管你先煎红糖,还是在最后再加炼ru,都得进锅,沾点锅气。再不济,也得先把茶用沸水烫开。

他站在康沃尔那间民宿的唯一一个厨房里,一手拿着一个茶包,漫不经心地丢进瓷杯。这么费事?他直接把杯子伸到水龙头底下,唰唰接了一满杯水,再往微波炉一放。900瓦加热两分钟,炉子启动。

陈亦岑在旁边目瞪口呆,没来得及阻止。

你这是犯罪!她惊叫,上蹿下跳,恨不得立刻停下微波炉把那杯茶抢救出来。可惜宋涯比她高太多,往面前一站,一堵墙似的,根本绕不过去。

她赌气似的伸出一只手拨他的肩,他就顺手捉住她的手腕,在偏冷的掌心落下一吻。我逗你的,岑岑。他好听的声音全部往她的血管里钻,温热的鼻息挠得她心痒。

“叮”一声,茶热好了。宋涯这才放开她的手,拿出那杯她不愿称之为“茶”的东西,自顾自翻出一罐牛ru。在她惊恐的注视下,那罐奶缓缓注入茶杯,几片浮末在红褐与雪白的交汇处打着旋。

成了。说着,宋涯耀武扬威似的,端着那杯茶在她面前晃了两下,甚至没搅拌,就直接往嘴边送。

这下,陈亦岑彻底急了,劈手夺过他的杯子。她当时怎么说的来着?对了,“本着老广与伦敦的优良习俗,我对此等亵渎茶叶的行径忍无可忍”。说完就开电磁炉烧水,誓要做出让宋涯刮目相看的“真正的茶”。

茶做没做出来,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和宋涯的辩论总会以一团乱麻告终,谁胜谁负永远也分不出来。当时以为是小情侣的默契,回头看看,兴许矛盾的征兆早已出现。

只是人一旦被爱火蒙蔽,就形同盲人摸象,什么理智逻辑,统统扔到九霄云外。很多时候,她选择闭上眼睛,将他所有令她不满的习惯归咎于阿斯伯格——你不能对一个先天缺陷的人太苛刻,不是吗?

到头来,还是一笔烂账。就像那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的焦糖奶茶,茶香与奶香完美融合,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甘甜,可陈亦岑却被宋涯抵在玻璃门上深吻,呼吸都被剥夺,早顾不上自证清白。

事到如今,她倒是能坦然对宋涯说:我就是看不上扔速溶茶包到微波炉加热,再直接兑冰牛奶的做法。

也许他现在也懂得低头认错,承认自己不应当每每关键时刻便转移视线,以为逃避就是必胜法宝。可他已经迟到太久,犯下的错误无法撤回,造成的伤害也无法抹消。

哪怕她手腕上的疤痕早已消退,怨恨与执着依旧残留了下来。

日出时分,陈亦岑饮下最后一口茶,耳边又听到宋涯无奈的退让:岑岑,你怎么比老派英国人还喜欢茶,每次都要大费周章地准备,真的不麻烦吗?算了,你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吧。

以往只要他抓着她的手腕,轻轻摇晃,她就能为他做任何事。昨晚他也想故技重施,却连一片衣角都没能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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