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瑟:“怎么感觉你对南溪这么熟,你以前来过?”
简意时偏头看她一眼,“来过。”
林锦瑟“哦”了一声,不再多问,虽然心里很好奇,他怎么会来这儿,又是什么时候来的。
简意时带林锦瑟去了清和路梧桐巷。
林锦瑟没想到简意时还知道这儿,更没想到他的品味居然跟她这么契合。
这条梧桐巷因道路两边遍植梧桐树而得名,是南溪老巷之一。
这里比不得文化巷、花梗巷那么热闹繁华,但其古朴安静和浓郁的文艺气息正是林锦瑟所喜欢的。她以前时常独自来这里吃饭、喝咖啡、看书。
她最喜欢去的一家餐厅叫“斜风细雨”,里面有美食、咖啡、书籍,还有民谣。
很巧,简意时就带她去了那家餐厅。
林锦瑟在门口停住了脚步,轻蹙秀眉,静静地看着身旁之人。
他是有读心术不成,他到底是怎么知道她喜欢吃的早点铺子,喜欢来的餐厅?
林锦瑟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怎么了?不喜欢这儿?”简意时转过头来。
林锦瑟神色凝重,“你怎么知道这儿的?”
简意时轻轻一笑,“你朋友圈不是发过两次这里?”
林锦瑟瞠目,“你有我微信?我怎么不知道?”
简意时拉起她的手,握在掌心里,偏头朝她眨了下眼,“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了。”
林锦瑟微微愣了下,因着他这调皮地眨眼一笑,桃花眼潋滟,神色顽皮,摄人心魄。
简意时牵着她走进店里,她这才回过神来,忍不住在心里回忆,他到底什么时候加了自己的微信,她怎么完全没有印象。
她倒是清楚地记得,四年多前,简意时夺得省击剑赛冠军,她为他张罗了一顿庆功宴,那时罗文涛三人加了她的微信,但简意时并没有加她。
店里的一只橘色肥猫迈着慵懒又轻盈的步伐朝林锦瑟而来,脑袋蹭了蹭她的裤脚,林锦瑟蹲下身去,摸了摸它的脑袋,笑着道:“橙子,你又长胖了哈。”
也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林锦瑟想了起来,她捡到梨花的那天早上,她在他的击剑训练馆里拍了他的一些照片,后来他拿了她的手机删照片,难道就是那个时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