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慕看着欲言又止,犹豫半响后还是问了出来。
“皇少爷,你……没事吧……”
皇修珏却抬起头,看着朝慕,脸上没有一丝的难过。
“没有啊,你们想什么呢,你们为什么都这么看着我呢?”
朝慕这才端起碗,把剩余的汤喝下。
皇城渊却蹙了眉。
13年的相处,不说是皇修珏肚子里的蛔虫,但至少大部分,皇城渊比任何人都了解皇修珏。
此刻的皇修珏更让皇城渊想起五年前的一件事。
黑手党所管理的一个小型家族,因为一次来黑手党汇报季度总结,皇城渊却有意让皇修珏处理,所以最终皇修珏接见了那个人。
奈何13岁的皇修珏至少从外表看上去,与统领黑手党的头目差太远了,刚接见了那个人,就被当面嘲讽了。
说皇修珏是半路出来的野种,更是皇城渊一时兴起的玩物,13岁的皇修珏却笑着听,丝毫没有反驳,甚至还连自己都摸黑了。
皇城渊隔着隔间听到的一句话,至今都记得。
皇修珏说:您真是没有说错,我是野种,可能也是义父的玩物,但那又怎么样呢,您呢,也不过是黑手党手里的一条狗,对于狗呢,特别是不听话的狗,从来就只有两个出路,要么呢,我卖了他,要么呢,我宰了他。
在那个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就用贴身的匕首把人给杀了,伤口贯穿脖子大动脉,鲜血喷溅。
皇城渊打开门进来就看见,那个站在那里的少年,眉间的阴鸷厚重赫人,对着地上的尸体,只是看了眼,而对于进来看见一切的皇城渊,只说了一句话。
义父,我做的对吗?
皇城渊看着此刻皇修珏的神情,与五年前的那一天重叠在了一起。
一时间看着皇修珏的眼神晦暗莫名。
这个中餐最终是在四人无言中过去的。
回到书房的皇修珏看着桌子上的资料,一双绿眸深幽暗沉。
那赫然是一本破烂不堪的野史。
五百年人参,活死人,肉白骨,对于长期久治不愈的病人,效果绝佳。
皇修珏深深地看着,最终把那本残破不堪的书用火烧成了灰烬。
然后直接进了浴室。
足足一个小时才出来。
却全身发抖,嘴唇发紫。
守在门外的天一和朝暮,看着已经三个小时没有出来的皇修珏,最终两人同时推开了书房的门。
就看见皇修珏趴在了书桌上,脸色煞白如死人。
朝慕和天一对视一眼,两人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天一拿起手机就打了一个电话。
“隐伯,我们带个人回极御天找你。”
刚说完话的天一,听着手机里的话蓦然脸色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