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你伴奏不就行了。”
陈潇然忽然有些后悔,她就不应该在军训的时候表演,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赶鸭子上架。
整个排练过程还算轻松,虽然两人性格不同但磨合得不错。
转眼便到了登台的日子——
晚会当晚,沉闷的气氛随着期末考结束被一扫而空。
陈潇然在后台看到了朗煜,她看着少年从人群包围中走出,径直走向自己。
她听沈一歆讲过,朗煜报了舞蹈,曲目是《prettyboy》。【2】
今天他穿的确实符合。
酒红色绸缎衬衫,显得身形挺拔。领口大敞至第二颗纽扣,锁骨连带的皮肤一览无遗。
头发也做了造型,不是平日里顺毛的乖巧,微卷在灯光照射下显得慵懒。
“眼镜挺好看。”
陈潇然用指尖点了点少年鼻梁上架着的银色包边平镜。
“挺斯文败类的。”
朗煜被她的话逗笑了“你不觉得我们俩穿得很般配?”
陈潇然身上的红色丝绒礼服是张知婉等人特地花钱租的,美其名曰让她能在台上艳压沈一歆。
她扯了扯裙摆,这种风格还真不适应“舍友的爱,不穿不行。”
朗煜附和地表示赞同,心里却直夸自己眼光好。
这裙子是他挑的,不过让张知婉撒了个善意的谎言。
撞色自然也不是偶然,花了点心思而已,陈潇然肤色白皙,很适合穿艳色,姑娘自己不觉得。
“你没发现你俩穿的也挺配。”
陈潇然用眼色示意朗煜看另一边。
说的是沈一歆。
因为曲子是斗牛曲,所以沈一歆特地穿上正式的拉丁服,大红色的裙摆像火在燃烧,耳边斜插着一朵红玫瑰,娇艳欲滴,越发衬得她明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