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了漂亮的礼服,舍友冲上舞台拿走了小提琴。
当张知婉拿出白色的头纱时,陈潇然其实就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
但看到朗煜西装革履逐渐走近时,她还是会心慌。
其实朗煜也没有比她好到哪里,平常最不惧大场合的人偏偏在台下就紧张得手抖。
甚至当他开始说求婚词,手还是像装了高速马达抖个不停。
惹得台下的人哄堂大笑。
朗煜却根本听不到台下任何人的声音,他的眼睛里只看得到陈潇然。
“潇然”
在叫她名字的那一刻,朗煜就感觉眼睛发酸,他强忍着不让眼睛里的东西落下来。
“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好奇一见钟情第一眼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可能是颜值?气质?或者别的?但好像又都说不通。我发现我有一个天赋就是很擅长堆砌美好的事物,我习惯于将看到的听到的任何浪漫美好的特征加注于想象中,但在看到你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所有的想象都成为了具象。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不再是文字,而是我迫不及待想要达到的状态,而这个状态转变的开关是你。每次看着你的眼睛我总在许诺下一秒要比这一秒更爱你,但是下一秒来临时,我发现我比预想的要更爱你一点。
我们这一生时间终归是有限的,但是我们两个在一起好像能将短暂的时刻无限延长。我希望将这种能力保持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所以潇然”朗煜单膝跪地掏出戒指,声音却开始哽咽“你能不能嫁给我,让我永远具备这样的能力。”
台下一片高呼“好浪漫!”
朗煜终究没止住的眼泪滑落,陈潇然轻轻擦掉小狗挂在脸上的泪珠。
她笑着回应“我愿意。”
在场所有人都在感叹这场求婚的浪漫与赤诚,只有陈潇然和朗煜知道,这是第二次求婚。
朗煜的第一次求婚在两年前,戒指被陈潇然穿在链子上带了两年。
陈潇然发现,当朗煜知晓全部事情后,她没有预想中那么难过。
尤其是对于祭拜盛祈年。
原本难过,思念,痛苦,不愿面对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却因为朗煜的陪伴被逐渐抽离,只剩下了想念。
朗煜经常陪着陈潇然去看盛祈年,哪怕再忙都不会失约。
他总喜欢买一大捧白色玫瑰放在盛祈年的墓前,如同老友话家常一般将带的东西拿出来。
“祈年哥你看,这是我突然发现的临川美食,特地带过来你尝尝看合不合胃口,要是喜欢我下次还买。”
“然后咱俩喝点小酒”朗煜打开两罐啤酒,白色的泡沫喷涌而出,堆积在盛祈年的墓前,很快又被吹散,仿佛睡在这里的人真的有尝到。
“但是不能多喝啊,不然潇然要骂咱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