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七章 这公司的法务是在体育学院学的法律吧!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七章 这公司的法务是在体育学院学的法律吧!(3 / 4)

    都很多,特别多。

    老张对此的质证同样是,证明力度不予认可,那只是一些沟通而已,根本不能算作是加班!

    很快轮到老张这边举证了,他同样拿出了证据。

    “证据一,蓝鸟公司规章规定以及劳动合同,这上面都清楚地写明,公司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弹性的工作时间。”

    “所以当初也是原告同意的,并不存在所谓的加班,上下班打卡,只是督促员工的一种手段,并不会真的通过打卡来约束员工……”

    老张说完就看着对面的唐方镜,看到没,我不仅有公司规定,还有劳动合同呢,你当初入职签合同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瞎说了,蓝鸟公司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可是很严重的……

    这就是现在一些公司的现状,他们想去搞一些公司文化,弄什么弹性工作时间,但考核又抓的很严……

    就给人一种精神分裂的感觉一样。

    一般人看到劳动合同上确实有那样的内容就会被吓到,毕竟那玩意是自己签过的。

    然而,在老张呆滞的目光中,对面那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直接道:“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根本无法证明不定时工作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汉东省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并通过审批才行。”

    “而被告方举证却没有劳动部门的审批,因此无法证明。”

    所谓的弹性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等等,实行这些可不是公司一张嘴就行的,哪怕劳动者同意也得经过审批。

    或许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不会有问题,但真的较真起来,那都是问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