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以森并不在意,说:“你衣服湿透了,记得要快点换,小心着凉。”
说着他打开鞋柜,找出多余的雨伞递给盛夏:“最近应该会经常下雨,出门还是带把伞比较好。”
盛夏接过,果不其然将手伸进卫衣兜里,掏了掏,只掏到一根吃剩的脆脆鲨。
姜以森禁不住笑了:“非要这样以物换物吗?”
“你其实可以不用特意关照我。”盛夏顿了顿说,“我在这里只住一年,不会给你添任何麻烦。”
姜以森注视着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有几秒钟时间没有说话。
盛夏则被不自在感笼罩着,喉结轻微滑动,不能很好地与姜以森对上视线。
良久,姜以森才说:“你没有给我添麻烦。”
他说着看了眼对门贴过福字后留下的痕迹,“我对面已经很久没住人了,你过来我很开心。”
盛夏不知道为什么,瞬间耳朵就热红了起来。
这明明很可能只是成年人口里的客套话。
姜以森亲眼看着他害羞,笑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我买了一些奶油草莓,应该很甜,给我的新邻居分一点儿?”
盛夏垂眼看着个大饱满的新鲜草莓,姜以森则忽然注意到他睫毛浓密纤长,这么看着倒是不显得冷淡了。
在这间隙,盛夏伸出手,从袋子里拿走了一颗草莓。
“一颗就够了吗?”姜以森问。
盛夏顿了顿,伸手再拿了一颗,并随口说:“我对吃草莓,比较一般。”
姜以森习惯于接话:“那你...”
“我会种。”盛夏说。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夏是脸红小狗
将来会给森森种很多很多
第3章
盛夏租的新房子空荡荡的。
除了最基本的家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家徒四壁。
他将其中一颗草莓洗干净,另一颗留在餐桌上,拿竹篮倒扣着保存。
然后拉开椅子坐下,桌上平摊着日记本,手机里好兄弟廖骐打来的电话还没挂断。
“吃啥呢?”廖骐耳朵挺尖。
“草莓。”盛夏重新拿起笔,在日记本上记今天的开销,想了想说:“邻居给的。”
成熟得刚刚好的草莓十分鲜甜可口,带一点点恰到好处的酸。
“哇,你还有邻居,男的女的?”廖骐脑袋里一天到晚只装废料,“是美女吗?”
盛夏笔下唰唰地写,鼻子里发出一声轻笑:“你猜。”
“肯定是美女,你自己听听,你都笑了。”廖骐说话音调都拔高了。
“没有。”盛夏否认。
廖骐还是禁不住浮想联翩起来,开始说个没完,然后又扯回最初的话题:“哎兄弟,你真打算在那小破地方高考啊?”
“老家卷子简单。”盛夏还是这个回答。
“见鬼吧你,你考哪个卷子不一样。”廖骐噬之以鼻,学他用鼻子发出轻笑。
盛夏眉都不挑,懒得给更多回应,只说:“困了,挂了。”
“才八点,兄弟!游戏不打了?”廖骐刚喊完,盛夏来了句“明天上学”,就真给他挂了。
日记本上的账刚记完,盛夏顺便开始记今天发生的事情。
他向来形象人设高冷,记日记也一样,每件事都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
[在南城转了转。]
[治安不好。]
[网吧多,有球场。]
[跟导航走,迷路三小时。]
[晚饭泡面,难吃。]
[刷题错了九道,完蛋。]
[总结:]
他的笔尖在这儿顿了顿,脑中飞快回溯过去一天,然后暂停,姜以森的模样渐渐浮现。
在他决定离家出走、来南城之前,姜以森给他打过几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