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孝顺,一在孝二在顺。宝金劝说无果,只好从善如流。
积极配合,以图让阿玛在花钱之余能乐乐呵呵。
他从小就粉雕玉琢,是无逸斋里的颜值之最。最难得的是,他还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没有其余纨绔子弟那些个走马章台的坏习惯,只给人一种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感觉。
同样征战三年回来,虎威蓄起大胡子,粗犷到连淑宁都差点没认出来。不顾他反对,强摁着给剪了胡子之后,竟达成了黑白分明成就。
以至于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让敌军闻风丧胆的武将还得请假留在家中各种折腾着敷粉养肤。
想想就让人一把捧腹泪。
宝金却依然唇红齿白,半点不减风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得不是环境恶劣的西部与藏地等,而是风景宜人的烟雨江南呢。
差别到让人无法不嫉妒。
他却只笑:“阿玛说,我是随了他!”
这轻声慢语,不带丝毫调侃的一句成功让虎威破功,一口酒呛到嗓子眼,咳得惊天动地,眼角都沁出泪花来了:“为兄一直待你不薄,弟弟何故坑我?”
宝金:……
他不是,他没有,他从小到大就被阿玛这般灌输的。是真的觉得自己像足了阿玛,并一直以此为荣。
那个认真劲儿,让虎威都忍不住给他号脉。
试图确诊一下,这家伙到底是脑子出了毛病,还是眼睛出了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