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舂陵军,听起来倒是很霸气的样子。

只是姜烟跟着黄牛,以及牵着黄牛的刘秀看到眼前这零零散散看起来不超过一百人的队伍时。

再次怀疑了。

东汉之光,最初的家底就是这样吗?

稀稀拉拉百来号人,这没什么。

但是站在最左边的那个。

如果姜烟没看错的话,拿得是舀汤的大木勺吧?

还有站在后面的那个。

她要是没有理解错,脚边是牵了一只大黄狗吗?

她知道,最开始嘛!白手起家。

那的确是装备要差一点的。

可百十号人,锄头加起来不超过五十把。

姜烟都不想用武器做统计了,就说含铁量吧。

哪怕加上牛鼻子上的鼻环,可能都没有对面一个小队的含铁量高。

最威风的坐骑,当属刘秀的黄牛。

不是姜烟嘲讽。

她小时候跟着姜爷爷去老家扫墓,村头打群架的武器都比这精良。

所以,她真的很难想象。

刘秀的帝业最初就是从这稀稀拉拉的队伍里开始的。

拍拍刘秀的肩膀:“很厉害。真的!”

或许真的有天意。

让大汉自刘秀的手中再度复兴,在这片土地绵延百年。

可如果没有刘秀的个人能力,帝王之路也绝非老天就能做决定的。

很快,刘秀与兄长刘演的第一场战役就打起来了。

说是战役,其实也只是在新野一带小范围的□□。

刘秀骑着黄牛,的确如他所说的那样。

若是黄牛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马差。

一声声洪亮的牛叫声中,姜烟能看到好几个人被黄牛顶飞。

刘秀手里挥舞的甚至只是一把锄头。

就算如此,姜烟在一旁看得也心潮澎湃。

没有什么战术,也没有大场面。

可姜烟知道。

一切,就这么拉开了帷幕。

属于刘秀的历史舞台,而今唱响。

这一仗,刘秀兄弟赢了。

最大的战利品是一匹马。

只是,刘秀还来不及为自己拥有一匹马而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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