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千煜拧起眉头,不悦地看着她,“过来。”
傅悦挑了挑眉头,站起来,双手依旧插在口袋中,在周千煜的旁边坐下。
周千煜一眼就看到了傅悦脖子上的手指印,眼中闪过一道厉光,“脖子上是怎么回事?”
傅悦扯起嘴角,“你家刀疤动的手,在晚几秒,你就不能折磨我了。”
周千煜扫向刀疤。
刀疤颔首,感觉到周千煜的怒气,“是我。”
“出去,跑二十公里。”周千煜命令道。
“是。”刀疤应道,毫无怨言地出去。
傅悦默默的叹了一口气。
她的死,在周千煜的眼里,只值二十公里。
也不对,她的死,在周千煜眼里一文不值。
他让刀疤跑二十公里,是因为刀疤差点让他失去了折磨的乐趣。
她给自己倒上了半杯红酒,抿了一口,看向贵宾位置上的歪果人,扬起笑容,“干杯。”
歪果人拿起了酒杯,举起。
傅悦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歪果人用英文对周千煜说道:“她很特别,我以前还没有遇到过她这种类型,张扬的美,很像是神话中的凤凰,很耀眼,吃饭完后,我就把她带走了,我很喜欢,谢谢。”
这些话,傅悦是听得懂的。
周千煜是要把她当人质,还是要把她当做礼物,送给这个歪果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