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的五月,辽北大地刚刚进入早春。
浩浩春风荡漾着起伏的山峦,带来几分狂野和躁动。
崎岖的山路上走下一个青年,二十出头的年纪,一米八的个头,骨架又大又瘦,摞满补丁的蓝布衣裤穿在身上,显得肥肥大大。
不过脸上却是白白嫩嫩,唇红齿白,眉目俊朗,任谁见了,心里都得赞一句:好一个精神小伙儿。
他身后背着个柳条编的大背篓,背篓里面露出一个小脑瓜,这是一个三四岁的小丫头,微微发黄的头发扎着两个小丫,小脸蛋早就被春风吹得皴了,麻突突的像是土豆。
“爸爸,唱个歌吧。”小丫头耐不住寂寞,脆生生地央求着。
“好,那咱们就唱个白龙马,蹄朝西。”
黄钟微微一笑,便放开喉咙,嘹亮的歌声在春风中飘荡。
背篓里面的小丫头,也跟着摇晃着脑瓜,两个小抓揪跟着一左一右地摆动:“爸爸,爸爸,你唱得不对,蹄朝西应该是往东走呀。”
小家伙奶声奶气地说着,这时候的农村,家家户户都养牲口,小家伙可是看过马是怎么走路的。
“噢!”
黄钟下意识地回头朝西边的方向望望,远处是起伏的山峦,真是应了那句古诗: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四个多月,一个类似于平行时空的世界,而且还回到了八十年代。
这个世界,大体的发展轨迹都是一模一样,只不过有些人并没有在历史中出现,同样也多出来一些陌生的名字。
人生本就充满未知,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足以影响一生。
在原来的世界,黄钟始终在娱乐界打滚儿,当过群演,也玩过音乐,做过歌手,拍戏唱歌,编剧导戏,啥都懂点,却没有一样是顶尖的。
在行当里混了几十年,依旧是寂寂无名,活得平凡甚至卑微。
或许绝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
结果在一场大醉之后,黄钟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还多了一个三岁半的女儿黄丁丁。
身体的原主人是七九年的知青,别的知青都顺利返城,他却和当地村子里的姑娘丁香结婚,自然就扎根农村了。
只是好景不长,天有不测风云,妻子分娩的时候,难产走了,扔下他和女儿黄丁丁。
这个黄钟从小学习音乐,三年前被调到公社小学教音乐课,成了一名光荣的民办教师。
没分队那两年,民办教师赚工分,分口粮,不赚工资,日子自然是苦不堪言。
这个黄钟一把屎一把尿好不容易把女儿拉扯到三岁,然后在过年的时候,酒入愁肠,一醉不醒,被老黄钟鹊巢鸠占。
庄生梦蝶,蝶梦庄生,此黄钟和彼黄钟,又哪里分得清呢?
黄钟很感谢命运的安排,让他能够重新拥有年轻壮硕,充满活力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