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洛之按照陆宛芝所说,改了几字之后,只觉赋文越发得出彩,可见陆宛芝敢来做他们的夫子,才华非虚,沈洛之望着陆宛芝的侧脸,也渐渐地有了些许晃神。
“陆姐姐,我也写好了。”姜璃拿着赋文走到了陆宛芝跟前。
沈洛之这才回过神来,陆宛芝见着姜璃所写之赋文,夸奖道:“姜璃,你的文采越来越好了,写的极好。”
午时一刻,天字班之中除了赵珩与顾青池还有孟敖三人,其余学生都交上了荆轲赋,虽再无沈洛之那样让陆宛芝惊艳的文章,但大多也不差。
陆宛芝见着时辰不早了,便道:“你们三人着实写不出来的话,将沈洛之写的赋抄上一遍,就去用午膳吧。”
陆宛芝将沈洛之所写的赋放在了赵珩跟前,“他只比你大上两岁而已,文采却是天差地别,沈洛之不仅文采非凡,他的字也颇有当初右军之风采。”
赵珩不服气道:“你夸他有文采也就罢了,这狗爬的字你也夸得出口?”
陆宛芝微蹙眉,“小郡王,沈洛之的字虽是比不上书法大家,可这字在文人才子之中算是顶尖的了。”
赵珩提笔在白纸上抄了一句,将白纸放在了陆宛芝的跟前,“本郡王给你长长眼,什么才叫好看的字!就你还当先生呢,这么丑的字也能夸。”
陆宛芝接过纸张,本以为赵珩还是如昨日夸奖他画作一般自以为是,但细细一瞧纸上的字笔酣墨饱,苍劲有力,矫若惊龙。
寥寥几字并不逊色于如今世上的几个书法大家。
“你写的这么一手好字,又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为何不好好读书呢?”
陆宛芝望着赵珩,脑海之中只有四字暴殄天物。
赵珩是一块朽木,不可雕也就罢了。
可他偏偏不是朽木,而是一块埋在淤泥里的美玉,明明可以大放异彩,他偏是往淤泥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