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的故事,让罗本听得入迷。
不被认可的私生女吗?不,她不是私生女,她是卡西姆·迪比利斯爵士的女儿,是他的合法继承人,爵士欠她一个承诺,欠她一个道歉和完整的童年。
她应该站在最光明、最耀眼的地方,大声且自信的和所有人说,她的父亲是卡西姆·迪比利斯,而不是什么友人。她现在这种状态,是她的错吗?不是,是她那个爹还有这该死的王国风气导致的。
“抱歉瞒了你这么久,我其实有一半的精灵血统,可我实在不能……”
“你有精灵的血统,难怪你这么漂亮!”
“啊?”听到罗本的话,艾玛愣了一下,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了他几秒后,她用颤抖的声音问道:“你不嫌弃我身上混杂了精灵的血吗?”
即使是艾玛自己,也从来没想过将自己那一半的精灵血统公之于众,她梦想中最美好的愿景,也只不过是让大家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卡西姆·迪比利斯而已。她可不敢让人们知道自己居然还有一半的精灵血统——这在莫茜兰王国简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
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即罗本知道她的精灵血统后与她翻脸,不再认她这个朋友。可小女巫哪想得到,罗本不仅完全不在乎这件事,看起来居然还挺羡慕?
她心里五味杂陈,不过开心的情绪占了最上风。看起来罗本这个朋友,还能继续交下去。
“为什么要嫌弃呢?”罗本反问了一句。
艾玛:……
“因为混血本就是肮脏、低贱的啊。”她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就连她自己都觉得混血天然低人一等。她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都在给她灌输一个观念:混血是不对的,有志向的人应该保持自己血统的纯净。如果是贵族,就应该和同为贵族的家庭联姻,和普通百姓、商人结合已经落了下乘,更何况是和那些与动物并无二致的智慧生物呢?
在莫茜兰王国,血统最高贵的莫过于当年建立王国的十二骑士的后人,次一点的是和这十二圣族沾亲带故的贵族世家,再往下就是世代联姻的贵族,然后就是普通人,最劣等的莫过于和其他种族的生命结合后得到的产物。
小女巫继续说道:“只有几十年前的那个魔王才认为混血与纯血应该平等的看待,等等,你不会是……”
她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罗本不会是祂的追随者吧?那自己和他,还挺配的:一个是精灵混血,另一个则是名字都不能说的魔王的追随者余孽,很搭。
“什么魔王?”罗本隐隐有种预感,他需要先和艾玛确认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咦?你没听说过【祂】吗?祂可是非常、非常可怕的魔王,在莫茜兰王国,小孩子晚上不睡觉,那他妈妈就会和他说:你再不睡觉就会被祂抓走了,小孩子听到这话,立马就会去乖乖睡觉的。”
罗本:……
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位魔王的故事。
“诶?”小巫婆眨了眨眼睛,很难理解居然有人没听说过祂的名号。不过这可太好了,罗本没听说过魔王的故事,她不就能讲给他听了吗?
于是她兴致勃勃的开始给罗本介绍那位可怕的魔王的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