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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我就不应该坐在火车里?(4 / 4)

关于对方律师的还手说辞,李晨保证能让他乖乖闭嘴。

如果说一个不够,他还有前几年的拐卖儿童反杀案。

可惜到了最后都被否决了,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证人席上听别人发言。

“被告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检察员宣读完自己的起诉书,法官又是询问了三名被告人,最后才询问了对方的辩护人。

“关于地检署的起诉和我委托人的陈述,我有三点辩护意见:”

“第一点,他们的行为。”

“这是一起由双方开口辱骂到动手的普通互殴案……”

案件的起因,就是因为小孩调皮踢了几下这才引起的案件。

“被告辩护人,简要说出你的辩护意见,不要在将整体事件复述一遍。”

听到对方没完没了在那里陈述,审判长开口打断:“这一点我早就提醒过你了。”

“好的,审判长。”

对方辩护律师听言后也没有丝毫的慌乱,开始讲述答辩中的重点。

之所以造成如此后果,皆是因为前排女孩开口呵斥小孩,被告人这才站起来与其讲道理。

而讲道理的时候,被告人也是一直用语言安抚自己的丈夫。

如果前排女生说话的语气能够温和一些,或许就不会引发后续的案件。

坐在原告席上面的刘静静后听言有些不爽。

按照你这么说,我就不应该坐在那个车厢里才对吧?

她当时如果能够及时制止小孩的行为,或者开口给我道个歉,不也就没有这个事了么。

真有意思,明明是过错方,还能如此大言不惭的在这里讲道理推卸责任。

果然,有什么样的熊孩子就有什么样的家长,有什么样的家长就能找什么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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