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老板为什么还会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像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那么综合可以判断:
李四是因为扛大米死的,那么张三就应该对他的死来买单。
如果他不过来发大米,那么张三就不会出现意外事故。
大家养个狗还要对狗的行为进行买单,人死了那么大的事张三凭什么就不能负责?
不仅要追究张三的责任,还有追究物业的责任,就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装电梯李四才会扛着大米一口气去爬六楼。”
听完李晨的话,直播间也是炸了锅:
“主播,我怎么感觉你在这里讲歪理呢?”
“讲个笑话,我买条鱼一不小心被鱼刺卡到了,我是不是能够追究鱼贩子的责任,他们为什么卖给我带有刺的鱼?”
“我用刀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我想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为什么他的菜刀这么锋利(滑稽)”
“我被公司开除了,老婆因为这个要跟我离婚,我能不能去追究公司的责任(愤怒)”
对于直播间内的反应,李晨也没有感到意外,继续开口说道:“刚才我说的只是站在受害者的问题上来刨析这个问题,现在我来站咱们的角度来刨析这个问题。
张三发放大米,本来就是好事,又是无偿的,属于做公益献爱心。
而李四在运送大米回家的路上,凭什么把责任怪在他的身上?
没有理由说我免费发放大米再派个人跟着你把大米送到你家里面吧?
就像是一个人,在道具里买了一把普普通通的菜刀,是不是构成了因果关系?
而那把菜刀的购买者拿着从你店里买的菜刀跑到大街上恶意行凶,按照这个思维逻辑卖菜刀店家是不是也应该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因为按照因果的角度进行定论,那把歹徒行凶的菜刀就是从他的店里卖出去的。
就像所谓帮信普通的银行卡,第三人从银行卡拿卡去犯罪,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够去追究银行的责任?
毕竟卡就是从他们银行给办出来的,是所有问题爆发的源头。
为什么不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就是因为第三人,他的行为是不可控的,没有人知道他下一步要去做什么。
商家知道买刀的人是用来犯罪么?你开车拉了个犯罪分子你就是同伙了?
也没有理由,是吧。
如果这种因果关系一旦被成立,大家说不定哪天就莫名奇妙的成了犯罪的帮凶。
所以,这种因果关系,是不能够获得支持的。
而此案件当中,李四的死只是一场普通的意外事件。
既然是意外事件,就更不能去追究发放者的责任。”
说完案例,李晨看了一眼茶杯:“大家稍微等一下,我去倒杯水,等主播回来再给大家继续连麦。”
说完便是起身离开。
另一边。
作为法官的张莹莹,也是一直在思考主播的话,还会莫名其妙的产生对方说的很有道理这种错误思想。
张三给李四送大米,能不能有责任?
好像能…
然而继续往下听,这个主播却又亲自把这个结论给推翻了:
张三他就不应该去被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张莹莹第一次感觉到会有人这么可怕。
如果这个主播真正出现在审判庭之上,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
因为他…
已经看到了对方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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