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刘晓辉的行为。
(1)面对突发状况的真实反应。
在被人寻衅滋事前,刘晓辉曾试图拿酒瓶对杨昊进行反击,可以验证他并不是一个有着极度城府的人,也就不存在利用正当防卫故意弄死杨昊的想法。
(2)被朋友制止。
在拿起酒瓶时,被朋友出言相劝后立刻停止了行凶的行为,并冷静下来。
(3)面对挑衅时的认错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在面对杨昊的故意挑衅行为时,身为被侵犯一方的刘晓辉一直在道歉,赔笑脸,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化解矛盾,是属于紧急避险的一种。
4、其他人的口供,
从武协的口供来看,对于杨昊的出言威胁行为,有明显的对比。
证据:酒吧老板口供第一页有模糊描述。
双方的朋友有明确描述。
视频证据:
视频:20:39秒到20:41秒。
其中,杨昊还将酒瓶对一个着想要上前来劝阻的人员进行威胁。
4、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本意就是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而案件中,杨昊故意挑衅面对刘晓辉的道歉继续酒后寻衅滋事,而刘晓辉一而再再而三的紧急避险后无果,又失去了朋友这个矛盾的缓冲点,长时间处于处于危险下的正常反应,其目的也只是让杨昊失去反抗的能力,阻止对方继续对自己实施侵害。
整个过程中,杨昊与刘晓辉是属于互相殴打的状态,而殴打结束后,刘晓辉也没有继续实施殴打,反而放他离开。
整体事件:
杨昊先是语言挑衅,是过错方,又以语言威胁让刘晓辉不敢离开,属于限制他人自由。
而刘晓辉的还击手段,起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且目的也不是想让被害人身亡,(视频最后可以看出)所以不属于防卫过当型故意伤害。
看到最后法官吴磊有些头皮发麻。
虽然对方的行为只是一个假设定义,但加上其他人的口供和视频中的举动作为支撑,这个假设也可以成为定性。
也就是说,杨昊本身的目的就是想要弄死刘晓辉。
你说伱不是?
周围的人都不敢上来拉架,你还说你不是想要弄死他?
可最大的问题,被害人已经死了,对于本案的真正了解人又都害怕他真的行凶,这也是在变相承认了他的行为事实。
也在这时候,吴磊才明白为什么二审会让他们再审,而不是直接审理…
这是在给他们一审审判庭更改的机会啊。
“行了,我知道了,你可以回去了。”
放下答辩稿,法官吴磊看向李晨开口说道。
自己看完了,压力就给到了地检署那边。
不过初步来看,地检署赢的机会不大,除非超常发挥…
因为这玩意,就是完全性的死无对证,只有被害人自己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想要弄死对方或者其他人是吧…
十点二十分。
齐怀安带着自己的答辩稿来到审判院,成功会见吴磊。
坐在接待室内,吴磊也是很认真的看着对方的答辩稿,越看越不满意。
这律师跟律师就是不能比…
跟之前的律师相比,他这玩意就是一坨屎。
上次整体围绕双方来写,这次还是围绕对方来写,一点都不知道变通。
有点生气的吴磊也是出言将他训斥了一番,搞得齐怀安坐在那里一脸懵逼。
你这家伙,吃错药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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