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中,李四犯了两点错误,是导致成为敲诈勒索的主要原因。”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继续解答问题:“第一点,对方赔偿并没有留下证据。
张三主动赔偿,李四接受赔偿,到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是张三愿意而不是被逼无奈。
这一点很重要,并不包括这个案例,而在现实中,其他案件也有能构成敲诈勒索。
最为常见的,就是受害者向肇事者主动索要赔偿。
比如说最近很流行的段子,当你被打的时候,可以考虑是买车还是买房。
这是咱们身为受害者,而对方为责任肇事方,他为了取得谅解来减轻自己的罪行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而在这里,我有必要提醒大家,一定不能主动开口向对方索要,应当要执法部门介入后做出责任划分后再来谈赔偿问题。”
说到这里,李晨一脸严肃:“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你主动要钱就构成了敲诈勒索,钱没要到先把自己送进去了,也不是绝无可能。
而司法中,敲诈勒索罪罪名不会看你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
成立立条件的主要词汇:
非法占有的目的、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务为最终目的。
非法两个字,不需要我来解释吧?
整体案件中,别人为主责任人,伱是受害方,这只是案件的主体,没有经过执法单位认定罪行,人家犯了什么法?
第二点,威胁恐吓等手段。
在案件中,你向肇事者主动提出索要赔偿,不给你这么多钱你就送他去坐牢,不就威胁的一种手段么?
第三点,非法占有公、私财务。
执法单位没有划分责任,还没到谈赔偿的时候,你一张口就问人家要十万,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而私下中的和解,也是很容易被别人反告为敲诈勒索。”
李晨又拿之前在网上的看到过的真实案例来给网友举例:“我来拿一个现实中的案例来给大家说明。
说有一个肇事司机名叫刘某,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张某发生了碰撞。
而刘某因为酒驾,担心自己会受到刑事处罚,便想要和张某私下和解。
而张某呢,一看他讲述的事情挺可怜,于心不忍便同意了对方私下和解,张某说事情找他姐姐,他的事情他的姐姐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