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孟歌的闺蜜没有开门,是导致对方死亡的间接原因。
我们站在弱者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很容易带入弱者的情绪。
如果刘某能够把门打开,那孟歌就不会死了。”
李晨继续开始讲述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网上也有两种不同的声音:
第一,是关于刘某的言论,是她先进门后,孟歌才被人袭击,甚至拿出了自己的推理依据,让人感觉好像是这么回事。
在推理中,关于三人的言行,有理有据,连整体的案件都描述了出来。
而在他的描述中,刘某的行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有点颠覆三观。
而在另一方的说辞,则是完全相反,也是所有人将矛头指向刘某的真正原因。
因为从案件分析中,孟歌下班的时间要早于刘某,而在案发时行凶者真正的行凶对象就是刘某,而在行凶者的描述中,刘某将孟歌推到门外并将门反锁,她的人是自私的。”
“然而我们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会将怒火放到了刘某的身上,认为她不道德。
但,最主要的因素我们要搞清楚,那就是我们所得到的一切,都只是个人的推断,没有实际性的依据和证人。
案发过程中,实际参与人只有孟歌、刘某与行凶者。
我们不排除刘某将孟歌推到门外的事实,却又无法去验证她到底有没有去做这件事。
而行凶者的言辞不排除说的是实话,更不排除有故意栽赃陷害的本意,因为他本来就很恨刘某。”
“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刘某确实有错,不然审判院也不可能会判她赔偿,所以第一种的推理是完全的扯淡。
因为按照的他的意思来看,刘某根本就不是过错方,她有什么错啊?
不敢出门,是人性,报警呢,也足矣代表她在面对行凶者采取了合理的一种措施。”
说道这里,李晨也是面带疑惑:“所以我就纳闷,为什么在审判院一审判决刘鑫赔偿,二审维持原判的情况下,还会有人来对刘某进行无脑洗白,难道他们的推理,已经超过了审判院所掌握的证据?”
“当然了,这些事情,也只是我们个人所了解的案件进行一个自认为合理的解释。
但真正的案件过程,到底是什样,我们无从辨别。
而对这位网友的心情呢,我表示理解,因为我在当时听到这样案件的时候也和你们一样气愤,但做为一名律师,在没有看到案卷和证据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对案件的是非进行评判。”
其实关于孟歌的案件,李晨的看法还是和当初一样。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刘某事后的举动:
如果刘某说的是实话,那么她在回国后完全没有必要来用那种态度对待孟歌的母亲,因为孟歌不管怎么说都是在替她挡刀,这是不可争议的事实。
你作为人家同居的好闺蜜,人家又因你成了受害者,那伱干嘛回国后又用那种态度来面对受害者的母亲呢?
拉黑别人,但凡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做出那样的事,因为行凶者本来就不是你,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你本身也属于受害者,所以你是不敢面对还是心中有愧?
而最可恨的还是那些网暴者,在孟歌的母亲面临丧失女儿的情况下还要对她进行二次伤害,实在是让人琢磨不透…
“好了,关于这个案件,我们就暂时分析到这里,让我们连麦下一位需要咨询的问题。”
真实的案例。李晨也不便多讲,操作设备准备连接下一位网友。
“你好,李律师。”
新的男网友连麦和李晨打起招呼,而李晨听言是点头回应:“你好。
你是有什么要咨询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