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他拿的刀。”
听到李晨如此说话,男孩的父母神情有些纠结,李晨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继续问道:“好像?”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个好像是个什么词?
“具体我们也不清楚,是我们找的律师告诉我们的。”
听到李晨这么说,男孩的父母这才开口说道:“我们找了律师,他去了地检署后才告诉我们,是我们家孩子拿的刀捅死了别人。”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那就是这样了。
如果是他从别人的手里夺下刀进行的反杀,那就是正当反正,他自己拿的刀去捅死别人,概念就不一样了。”
“可他是被逼的啊。”
男孩的父母闻言开始为自己儿子的行为进行辩解:“如果不是别人先欺负他,他又怎么可能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
我儿子我很清楚,从小就乖的很,他到底被逼成什么样了,才去拿刀shā • rén啊。”
“你说的问题,和案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李晨听言和他们解释:“这么跟你说吧,普通的正当防卫,调查起来都要一波三折。
起因、还手的程度、最后的结果,每一环都很重要。
哪怕是对方拿刀真要捅你,伱还手制服还得拿出证据来,更别说你儿子主动拿刀将人捅死。
他这种行为,更得去扣细节。
比如说,当时环境影响,有没有拿刀进行还击的必要性,捅之前别人有没有继续对他进行侵害。
一个细节不注意,就是故意伤害,严重了那就是故意shā • rén,更别说他还杀了两个人。”
“那按照您这么说,我儿子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也不一定。”
李晨合上自己的电脑。
委托人什么都不清楚,这个委托不好建立:“还是得看证据,如果对您这边有利,还是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如果不利,还可以争取做减轻处罚的辩解。”
按照对方所言,他们孩子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
而李晨之所以没把话说全了,就是给自己留有余地,等看了具体的情况再做打算。
“要不要建立委托,你们自己决定一下吧。”
李晨对这个案件有兴趣的主要来源,是事发地点在学校,这是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这个案件的本身所涉及的就是以多欺少的情况,很有可能是……
“能无罪辩护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