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直播间网友的调侃,李晨也开始回应为什么这么多被告的情况:“大家所看到的官司,并不是我想要让这么多人成为被告,而是他们确确实实的存在着问题。”
“对对对,这就是我看热闹被你按在被告席上一直定罪的理由?”
“兄弟,你被李律师判了几年?”
“二年半。”
“楼上的,你是进去练习唱跳了?”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对于弹幕的问题进行解答:“看热闹也要分情况,要搞清楚哪些热闹可以看哪些不能。
就拿我半个月前的官司来看,那个名叫林子荣来说,他不就没有被判刑么?
一般情况下的看热闹,基本上没有问题,可一旦伱的行为过了界面就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打个比方,两个人在打架,你跑到人家跟前看热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对方的帮手,很容易让人家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判断。
如果你在出声为对方加油,真要是引发的不良后果,你肯定要逃不了。
就像平常的打架斗殴,过去站场子的人不也得被法律制裁么?
人数决定因素,三人以上就已经构成了团伙作案,两个打架的也会因为你们看热闹的行为被加大惩罚措施。
所以最合理的看热闹范围,应该是保持在两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基本上不会被执法机关当成同案犯,最多是证人。
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好么:
别人打架你离远点,别溅你一身血。”
“好了,让我回到张利案件的本身。”
李晨把大家的注意力重新引回到真实案例:“在案件中,张利虽然接受了奶粉厂的调解,但不是封口费。
从案件的本身来看,张利也没有继续向奶粉厂进行维权,奶粉厂也达到了他的目的。
至于张利被电视台采访的问题,不在调解之中。
人家答应你不再找你们索赔,也没有去做吧?
而奶粉厂因为担心后续的不良影响,这才找张利继续调解。
而张利呢见状也是提出自己的要求:
和解?
你这不就是让我昧着良心么?
这也不是不行。
人的良心是无价的,你要是想收买我的良心,得拿出三百万来才行?”
“请大家注意这里,是商家主动找张利提出调解,而不是张利去找商家继续索赔,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你找我,我要三百万,有什么问题么?
我所讲的问题,只是在事实求是为大家传授维权的经验,你们害怕了就主动找我再次调解,我要的赔偿有什么问题?
所以,张利的结果和高院的判决一样,就是无罪。”
“而后来,奶粉厂被收购,他又准备去港岛起诉这家公司,要求赔偿三千万美币,大家说说,他这种行为合理么?能不能赢?”
直播间内一听到张利又要起诉人家都有点震撼:
“不是吧,他还要折腾?”
“这怎么能叫折腾呢,事情的起因不就是因为这家公司么,找他索要赔偿我感觉合理啊。”
“如果要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你能咽下这口气了?”
“顶楼上的,看到你被这么怼我就放心了。”
而那网友见自己的话被好多人制裁便开始为自己辩解:“我的意思是,要赔偿也应该是国家赔偿吧,毕竟又不是他们公司关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