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就是爱情中的pua,或爱情中的其他犯罪行为。
再比如,大多数人都不爱上学、工作,却还是被迫这样干,而且明明学校、单位限制了个人自由和很多方面的发展,身在其中时,人们却会不知不觉对学校、单位生出一种敬畏。
然后在违反学校、单位的规定,受到批评或其他惩罚时,都不会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妥,只会认为自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
由此,斯德哥尔摩的原意如果得到延伸,给它一个更广阔的定义,那就是不管在外界还是在自身的强迫下,只要是在强迫之下,做出某种行为或受到某种对待,并且内心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这是理所当然,这样的一种心态,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表现。看書菈
被关进地下室的陈怀安每天都要遭受非人的折磨。
白天,她要按照闻忠的指示写回忆录。从记事起到和闻忠结婚之前,经历了什么事,无论对错好丑,痛苦的或快乐的,但凡还有记忆的都必须事无巨细地写出来。
包括在她生命中出现的还有印象的每一个人,和这人是怎样认识的,相互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最后为什么没有联系,或者还保持联系的原因是什么,都要写出来。
到了晚上,闻忠就会来到地下室,坐在床上,让陈怀安跪在地上。
然后,闻忠按照时间顺序,每一页每一页地翻看回忆录,一旦出现男人的名字,或者句子中似有所指,他就会停下来,要求陈怀安交代与这个人的关系,或者句子背后究竟是什么意思。
有些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是语法错误,陈怀安有时会答不上来。有些内容和闻忠知道的有偏差,或者闻忠听说过某件事,而陈怀安在回忆录中并没有提及。一旦出现这些情况,闻忠就会对跪在地上的陈怀安施暴。
最初,为了不在陈怀安身上留下伤痕,闻忠还十分具有选择性的打关节位置,比如手指膝盖等,或者用毛巾裹着棍子、用橡胶棒、用书本垫着在陈怀安的身上抽打。
但随着时间推移,闻忠发现岳父岳母对陈怀安的「失联」果真没有表现出什么怀疑,对他隔三岔五向他们汇报的「陈怀安还是会偶尔就突然一下跑出去玩」的谎言也没有什么怀疑后,对陈怀安的施暴就开始变得肆无忌惮。
对于回忆录里的事情,闻忠也开始颠倒黑白。
比如,陈怀安有个曾经的女同事向其诉苦,说她自己的男友很自私,从来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她。
女同事和其男友都是医生,老家分别在清河市下辖的不同县。一次过年时,医院在年前给职工发放了很多油米水果作为年货福利。女同事临时和人调班成功,就想带着这些年货回老家过年,肯定会让爸妈高兴。由于没有车,就要求有车的男友送她回去一趟,完了再开车回他自己家。
那时候能拥有一台私家汽车的人并不多。男友以要赶着回家吃晚饭,并以他们已经商量好大年初二男方再去她家拜年为由,拒绝了女同事的要求。
时值年前春运,各种交通工具压根儿就买不到票,更何况她还得拎着大包小包的年货。无奈,女同事只能要老父亲开着家里的三轮摩托车来接她回去。
陈怀安听说这事以后,委婉地劝该名女同事要慎重考虑,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她托付终身。
闻忠一看到这里,立即勃然大怒,说这个男的有什么错?你为什么要拆散他们?这个女同事临时变卦,并且大老远还要劳烦自己的老父亲开着三轮车来接她,她当自己是公主吗?给男友和父亲添了这么***烦,她居然还有脸把这事说出来?
陈怀安哑口无言,无从辩驳。
接着,闻忠满面寒霜地和陈怀安说,你这三观
有问题,不但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居然还动不动就棒打鸳鸯,「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这句话没听说过?既然听过为什么还要这么干?你这人的良心大大的坏,必须要受到惩罚,还要作出深刻反省,直到你知道自己哪里错了为止。
陈怀安有个表哥,谈了个对象谈了四五年。因为表哥年纪较大再加上父母的催促,其本人也有结婚的意愿,所以向女方沟通结婚的事情,但沟通数次,女友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大半年以后,表哥忍无可忍,于是同女友分手。
陈怀安在回忆录中对表哥的行为持赞同意见,认为表哥已经尽力,并且遇到的可能并不是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