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的话勾起了回忆,曾义也笑着说道:“我也是,当年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我老家,也就是益阳无线电一厂当工人。
不过我太喜欢音乐了,白天上班,晚上就去演艺中心、夜总会驻唱。
那时候我跑一个场子能挣二十块,一晚上能跑三四个场子。
我那会儿当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是一百多块,但跑场子一个月能挣上千。
不过那时候我一直没打算辞职,因为想着可能还有个退路,实在不行了,还能回厂子当工人。
我也没想到,后来能和玲花组成凤皇传奇,成了职业歌手。”
“对!有的时候真的不能不信命。”
玲花回忆着年轻时的自己,忍不住唏嘘感叹。
李逸看向曾义,笑问:“曾义老师,你那时候在无线电厂上班的时候,开心吗?”
曾义迟疑了下,才笑着说道:“其实我那时候,在无线电厂上班,真的是很好的工作。
一个月一百多块,收入已经算挺高的了,吃喝不愁。
但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开心,就感觉特别压抑。
我总感觉上班对我就是一种折磨,我就总想去唱歌。”
玲花深有同感:“没错,我那时候卖电器,是整个商场卖得最多的,现在讲叫销冠,我就是当时的销冠。
但我真的干得很痛苦,我就觉得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一有时间,我就去我们那一家蒙省风格的特色餐厅唱蒙歌。
虽然钱不多,但我唱得特别开心,浑身都有劲儿。
后来我实在憋不住了,就跟我父母谈了一次,给他们说服了,就去深城发展了。
我还算比较幸运,去到深城,就认识了曾义老师。”
说着,她拍了下曾义的胳膊,笑道:“那时候我去深城一家特别厉害的歌舞厅面试,叫金色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