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叶落枝枯,兴安岭的山林因为这些小灌木的枯败而变得空旷,能见度是最好的,本不是很陡峭的山岭,大部分地方,骑马穿行都没啥问题。
可现在不一样,大树枝繁叶茂,下边的小树灌木也在蓬勃生发,一眼看去,到处是密密麻麻的林木,遮遮掩掩地,也为野物提供了很好的藏身之地。
比冬季可危险得多。
清晨的阳光,透过高大林木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光影交替,到处斑斑驳驳,各种影响下,能看出三十米,已经算是不错。
在这种条件下,行走其中,更得万分小心、仔细。
好在,有元宝娘四个,在前边跑跑停停,总能及时给出提示,让三人能走得更轻松些。
一路从深山出来,倒也打到几只灰狗子,惊跑两群野猪,吕律还远远看到一只猞猁,从一块山石背后纵跃出来,闪电般窜入林子,转眼没了踪影。
另外还在山上,看到了死去多时,早已经腐烂的大炮卵子的尸体。
漫长的冬天,对于野猪这等生猛的野物,也是极其严酷的考验。
它们数量太多,为了寻找足够的吃食,每天不是在吃就是在寻找吃的路上。
经过一整个冬天的翻找,再大的林子,也禁不住折腾,尤其是到了早春,食物严重匮乏,老弱的野猪,不乏有饿死的。
不少沦为了其它野物的美餐,但还是有一部分,死掉后,腐烂回归泥土。
在山上碰到腐烂的野猪,是件很正常的事儿。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到了外山,进入最为熟悉的山野,别说陈秀清兄妹俩,就连吕律,都长长松了口气。
深山太远,打了野猪,也不方便搬运,所以,在里面发现野猪踪迹,吕律也直接选择无视。
在外山也还有不少野猪,打杀的话,搬运出山会方便省力很多,同时,也能减少它们对村屯周边庄稼的破坏,一举两得。
所以,到了外山,吕律的脚步就放慢了很多,开始在林间搜寻野猪的踪迹。
没有比野猪更好找的野物踪迹了。
沉重的体型,让它们并不算大的蹄子,总能在地上留下深深的印记。
喜欢蹭松树,在身上涂满松脂,也经常能看到被蹭破树皮被太阳晒得冒油的松树。
成群结队寻找草根数根,翻寻藏于腐殖土下边的虫子虫卵,总能看到成片像被犁过的土地。
遇到这些痕迹,吕律所要做的,只是分辨痕迹的新鲜程度,掐踪跟过去,轻松就能找到。
在林中搜寻了没多长时间,吕律就已经有了发现。
看着林间被翻拱的一团糟的地面,吕律看向陈秀清:“清子,好好看看这些痕迹,给我说说这群野猪的大概数量、大小。”
陈秀清知道,这是吕律在教他,神情也变得认真起来,开始在这片区域仔细查看辨认。
数分钟后,他看向吕律:“律哥,这群野猪,大大小小有十多只,有好几只野猪崽,不好分辨,还有个脚印很大,陷得很深的,怕是得有三四百斤,估计是大炮卵子,另外还有些脚印,应该是母猪的,我分不出有几只……律哥,我说的对吗?”
吕律笑笑:“待会咱们找到了就知道了。”
“律哥,你说这群猪里有没有百多斤的黄毛?大炮卵子的肉不好吃,母猪稍微好点……野猪还是黄毛香,肉好,关键是没那么骚!”
马上要动真格的了,陈秀清有些蠢蠢欲动。
吕律细细看了那些脚印和翻拱的痕迹,肯定地说:“有黄毛……但最好吃的,是那些十多二十斤的猪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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