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咋知道这驼鹿会攻击咱们?”
吕律刚才的话,给雷蒙一种一语成谶的感觉。
“我也只是偶然听人说起过,说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没有靠近你,你也不要惹它。如果你发现它的毛竖起来,头往下低并且耳朵向后,这就意味着他要从你发起进攻了。
而当一头驼鹿舔嘴唇时,不是说它觉得你很性感,这是你该赶紧逃跑的信号。”
吕律觉得,自己以前看动物世界是真没白看,现在情况一印证,居然是对的。
虽然讲的是阿拉斯加的驼鹿,但貌似外国驼鹿和国内的驼鹿,性子也差不多。
后世,这在国内是保护动物的大家伙,在国外可是泛滥成灾,经常上公路横冲直撞,引发车祸的次数,每年以万次计算,别看是食草动物,但其危险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棕熊。
平日里表现得很机敏,专门去找的时候,听到点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可胆子大起来的时候也是吓人。
尤其是在发情期的时候,驼鹿更是暴躁,最容易攻击人类。
而眼下这种情况,吕律觉得,应该是缺乏食物所致。
冰冻了很长时间,很多动物都会因为食物缺乏而变得凶猛。
而驼鹿的顶撞能力毋庸置疑,毕竟那么大的体型,而且脖子还那么粗。
关键是,那四只大长腿上的铁蹄也是相当厉害,践踏、踢蹬是它最擅长的攻击方式之一,这要是被踩踏到,一脚下去,轻易就能将人踩废。
而且,这货还相当地能跑能跳。
张韶峰却是愣愣地看着吕律:“性感是啥意思?”
这是重点吗?
吕律也被问得一愣。
很显然,这词汇在这年头,还没啥出头的机会。
他只能笑着说道:“就是好看。”
顿了一下,他忙着转移话题:“如果手头没武器,碰到这大家伙朝着你过来了,不想被顶飞的话,就赶紧跑,找大树啥的,躲背后,别看着它体型大,却也相当灵活,跑起来,可比人快得多。
如果被驼鹿撞倒了,也别挣扎,赶紧蜷缩起来,用胳膊护住脑袋,你要是想着跑或是打它,只会让它不停地踩你、顶你。”
他这也算是给几人提个醒。
虽然在小兴安岭,吕律还没遇到过驼鹿,但他却是能肯定,小兴安岭也是有驼鹿的,万一碰到特殊情况,遭遇了,也好选择自救。
既然已经打死,几人也就不再耽搁,忙着拔出刀子,从车里取了斧头之类,六人围了上去,开始分解。
“这皮也不知道区上收购站收不收!”
几人动作很快,将鹿的肠肚给扒拉出来,可那么大的体型,剥皮是件很麻烦的事儿,张韶峰看着吕律说这句话,满是询问的意思。
“收购站不收,咱们也留着。这东西在大荒里太少了,没有在考虑收购的行列,但是你看看这皮毛,很是细密柔软,这样吧,我花钱买下来,我留着,还有那鹿角!”
现在拿去卖确实不值钱,这么一大张皮,还不如一张狼皮的价格高,可要是鞣制出来,拿回去放卧室炕上一铺,绝对舒坦。
吕律也在天天想着“絮窝”。
关键是现在驼鹿皮价格不行,但到后世,吕律却知道,这玩意儿在老毛子那边那是卖得非常昂贵,是受人追捧的奢侈品,驼鹿毛制成的外套,售价甚至能达到十万卢布以上,差不多也就是七八千块钱的样子。
当然了,老毛子那边驼鹿多,也完全没必要卖往那边去,留着自己用就行,到了以后,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何况,等到再过几年,开始往来的时候,有的是机会到那边好好捞一笔。那边的棒槌、皮毛也是主产区啊。
“你要就拿走,还谈什么钱啊!”
“还有那鹿角,也就碰到黄明飞那种公子哥会上心,花那么多冤枉钱买那么个玩意儿,有啥用,这样的人可不容易碰到,一米四五那么长,张牙舞爪的,放在家里还嫌碍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