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目光环视四周众人“都给朕敞开了吃,谁都得吃。吃的越多,那黄台吉死的也就越快!剩下的鱼肉都带上,一路到辽地发与众人,咱们薨死那个逆贼!”
四周顿时响起一片欢笑声,诸多军士们纷纷高呼‘薨死他!薨死他!’
这事儿并不犯忌讳,因为《礼记》有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
事情扯不到皇帝身上去,自然也就没什么忌讳。
至于那些封爵的勋贵们薨不薨的,现在谁还在乎他们?
毫无疑问,在李云泽看来这是封建迷信,可这个时代的人,他们就相信这些,而且是真的能提升士气。
吃大鱼的人越多,那什么天聪汗就死的越快,也就意味着咱们赢定了,确定能打胜仗,士气当然会提升。
这個世界大部分没接受过教育的人,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全新的京营虽然训练严格,装备精良。
可实际上除了些许的剿匪作战之外,压根没什么上战场的经验,与那些常年厮杀的后金兵马,在心态上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李云泽是可以弄来大批量先进的装备,可再先进的装备,使用者也是人。
就算是一水进口机械化的部队,士气不行的时候也会惨败在拖鞋军的脚下。
‘全新款枪械,只被仍在地上过一次。’
一句话就阐明了,人才是决定战争的关键因素。
李云泽之所以要绕路先来天津卫,就是为了想方设法的提升士气。
像是某些小说里,有了先进装备拉上一批新兵直接上战场就能大杀四方什么的,那就真的是在忽悠。
到了晚上,装着鲸鱼油的火盆窜着火苗,在海风下猎猎作响。
近十万军民分坐各处,欢声笑语的胡吃海塞。
老实说,鲸鱼肉味道不咋地,哪怕是添加了大量的香料与调味料,也就是那样了。
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敞开肚皮吃肉就已经是烧高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酒足饭饱,所有人都心满意足的时候,换上了常服的李云泽走上临时搭建的木台。
他的面前是麦克风,音响早已经准备妥当。
“夏商有鬼方,周朝有戎狄。先秦强汉是匈奴,巨唐面突厥。两宋的时候最惨,先有契丹后有女真,最后为蒙兀所灭。到了我大明,威胁天下亿万子民的,就成了鞑虏!”
背手而立的李云泽,目光环视四周“两宋亡于异族之手的时候有多惨烈,想必你们都是听闻过的。”
“现在鞑虏崛起,劫掠大明屡屡击败王师。这一幕,与女真蒙兀崛起之时,何其像也!”
随驾的温体仁,下意识的就想要起身劝阻,这种长敌人志气的话怎么能说呢。
李云泽一个眼神过来,他的屁股立马就贴回到了座椅上。
“儿郎们,你们知道一旦让鞑虏做大,会是什么后果吗?”李云泽的语气愈发凌厉“他们只要奴才,不要百姓!会杀光男人,抢光X人。占据你们的田地家宅,让你们的子孙后代留着鼠尾,成为奴才!”
“神州陆沉,血流漂杵。汉家衣冠,千年传承都会毁于一旦!”
深深吸了口气“儿郎们,你们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大明百姓的血汗,此次征讨鞑虏乃是大明国运之战,万万不可懈怠。”
“朕在此立誓,不灭鞑虏绝不回朝!”
他的目光示意,之前就安排好的军将们当即起身,振臂高呼“誓灭鞑虏!誓灭鞑虏!”
有了军将们带头,吃饱喝足有些晕的将士们纷纷高呼“誓灭鞑虏~~~”
十万人的怒吼声,声震四野!
等到高涨的情绪逐渐平缓下来,李云泽抛出了甜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