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去把大门关好,让孩子们进房间来。”
郑秀秀揩去眼泪,认真的吩咐道,柔美的脸上是坚定的神情。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已经把严行三兄弟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她也相信他们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妈妈对待,他们那样懂事,她愿意相信他们。
“唉,行吧。”
严为民向来拗不过郑秀秀,只得松开了严行和严南,他把简幸幸给拎起来抱在怀里。
“现在知道松手了?你就向着你几个哥哥吧,迟早有一天他们得挨我的揍!”
严为民恶狠狠的刮了刮简幸幸的鼻子,去关大门了。
“妈。”
严胜小胖墩也朝郑秀秀张开了手,他泪眼汪汪的,哭的脸都红了,粉粉嫩嫩的,要是把头发留长,都像女孩子了。
“乖。”
郑秀秀弯腰把他抱了起来,又帮严行和严南把腿上的灰给拍掉了,心疼的给两人揉了一下。
“疼不疼?等下擦点药,你爸爸太冲动了,等下我帮你们骂他。”
“没事,我们不疼。”
严行扶着她坐到了床上。
很快,两扇门都被关的严严实实的,四兄妹齐齐坐好,等待郑秀秀对他们敞开心扉。
“我是知青,这你们是知道的,但是我爸妈是做什么的,这些都没有跟你们说过。”
郑秀秀靠在床头,陷入了回忆,恬静的脸上有一闪而逝的怀念。
“我家人口比较简单,只有我爸我妈还有我和我哥,但是我们家的房子很大,有这里五个大,是个和小洋楼差不多的房子,有两层。而且家里有小花园,里边种着玫瑰花,兰花和百合,我妈妈最喜欢百合了,说是清新淡雅。
小花园一年四季都有花开,夏天的时候我最喜欢坐在小池塘边,一边喂鱼,一边闻花的香气,那样的日子对我来说很惬意。”
“我从小就是这么长大的,娇生惯养,什么都不会,我爸妈说我只要会读书,明事理就好,其他的杂事都不用我沾手。他们说等我长大了,会为我挑一个最好的,又离家近的对象,让我一辈子都做他们的宝贝女儿。”
“但是一眨眼,我都下乡七年了,两千多个日日夜夜和他们失去了联系。”
她说着,自嘲的笑了笑。
她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大小姐,父亲是外交官,母亲是翻译家,专门翻译英文的海外著作,她母亲的母亲,也就是外婆,是当年旧社会的地主千金,她外婆走的时候给她母亲留下了很多的地,她母亲也算是一个小地主了。
他哥当年也刚工作,是跟着父亲,也要当一名外交官,一家子的工作都很体面。
后来时局突然变了,她父亲的工作出了点差错,母亲翻译的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被认为是有错的,变故来的太突然了。她父亲托人连夜给她办了一个假户口,让她报名下乡,然后第二天大清早她就走了。
她家里人甚至来不及问她到底是被分在哪个地方,直接就让她上车走了,仿佛再晚一步就走不了了。
按理来讲,她下乡的地方也不是很难查,但是这么多年了,她父母都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估计就是力有不逮,压根没有办法去查她在哪,再和她联系。
纵使从前不明白,后来到了这边,听了一些事,又见到了一些事,这才知道他们家的处境到底有多危险。
她只知道她父母和哥哥也是要走的,而且是故意让她往南,他们却要往北,所以雪婆婆说出西北的时候,她的心咯噔了一下,信了一半。
那天太过兵荒马乱,父母什么都来不及交代,也来不及告别,也什么都来不及拿,只给她塞了五十块,连行李都没有收,直接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