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弱点是打仗不怎么用脑子,所以当不了主将。
但其悍勇程度,在霍去病麾下将领中,一直排在最前列。
他一身重甲,嫌骑马影响发力,从马上落地奔跑,矮壮的身形如同一柄实心大铁锤轰入敌阵。
砰!
他身形本就不高,冲入敌阵后,沉肩下压,躲开敌军的攻势,遂横向撞击战马,然后绷直身体,以肩膀上挑,周边的马匹居然被他一肩掀翻,腹部骨骼塌陷。
嚣旗胜包裹在拳甲下的拳头,一拳由下往上,击中马腹。
他的攻势没有任何技巧,但狂暴的力量从马腹下上冲,气劲却是将马背打穿。
那马背上的脊骨上凸,如刺枪般戳入上方的骑兵体内。
连兵带马,一起毙命。
下一刻,嚣旗胜合身撞上左侧的另一匹战马。
砰地一声!
战马和马上战士,彷如被一辆全速行驶的卡车迎面撞击,凌空飞跌。
“来啊,我要打死十个!”
嚣旗胜披甲在地面上奔跑,哐哐哐诓,像一座人形的钢铁小山。
杀十个,是因为霍去病说让他们以一当十,四千军要当四万人用,杀十个是基本目标。
赵破奴是三人中破阵速度最快的一个。
他手中一杆战矛点、刺、劈、扫,刹时间便刺出上百次,招式高度精简,却极为实用。
三人中他是最快带兵戳穿对方阵列的,复陆支紧随其后。
嚣旗胜最后才杀出来,但造成的杀伤力最强。
戳穿敌阵后,赵破奴顺势往左拨马,复陆支往右,两者背道而驰,一人负责一部分,再来一次穿阵,如此反复,是为绞杀剪阵。
这是最为凶险的近距离搏杀军阵。
但他们麾下这支汉军,全员老卒,心态稳得一批,以少敌多也没半点畏惧,甚至在冲阵过程中,知道配合呼吸,在什么时候投入多大力量,便于自身久战,而不力竭。
这就很可怕了。
每个人都能将战斗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且续战能力持久。
这也是他们敢于以少敌多的自信和原因。
连续两次杀穿敌阵后,敌军主将罗斯和格兰已率兵冲过来回援。
罗斯直冲赵破奴,而格兰则逼向复陆支,又有麾下将校联袂冲向嚣旗胜。
只要将汉军困住,遏制其冲杀的势头,就可凭借人数优势,将汉军拖入泥沼,逐步蚕食。
交锋才开始,却已进入最激烈关键的时刻。
另一处战场上,霍去病纵观战局。
他没亲自下场,但足下军阵荡开,放出了一个巨大的环形战阵。
军阵的纹路在地面上攒动,如巨龙翻身。
他达到兵家九境后,战阵面积之大,匪夷所思。
连接近二十里外的赵破奴,复陆支等人交战的地方,也有阵纹浮现,将他们一起纳入战阵范围。
整个战场,每一处变化,都如同井中映月,在霍去病的感知里清晰呈现。
公孙弘瞠目道:“……你这什么军阵,能如此庞大,还能再大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