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
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不过……,他道:
“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小石头很喜欢;今天卤的肉,文秀和宝儿都说香,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
“这里不仅有南越人,还有西凌人、夏国人。这里商人比较多,这些人都是花得起钱的。”
陈晓哑然。的确如此。
方育又道:“还有,一百八十两租金,后面还有住的。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而且开店还能赚钱。”
陈晓一算。对哦!说得好有道理。
方育继续道:“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你不必亲自动手,只管在旁指点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红是我们的丫鬟?”
“对,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以后跟着我们。她不求别的,只要有条活路就行。”
“我们?”
陈晓想问: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
“我们是合伙人!”
说实话,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不冲别的,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还能有钱赚。
可是,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
方育低头烧火,心中默念: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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