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远琛注视着他头顶的发旋和微微鼓动的腮边,恍惚中回到了高中的教室。那时的他也是这样埋头在自己旁边,时而咬着笔杆,时而鼓着嘴,眉毛皱成一团。
等方至餍足地抬起头来擦了擦嘴,齐远琛才缓缓开口:“方至。”
“嗯?”听见齐远琛忽然叫了自己全名,他正襟危坐。
“还有一件事没来得及做,还记得吗?”齐远琛逆着光,眼睫毛被太阳镀成了金色。
方至放下手里的纸巾,在掌心攥成了一团。他几乎瞬间意识到齐远琛说的那件事——看日落。
路途中几乎空无一人。冬天不是爬山的最好时机,昨日的雨雪经过一上午的风化几乎毫无痕迹,但山路并非如此。有几段土路没怎么经过开发,又被笼罩于树荫之下,还有些湿滑,因此路很不好走。
齐远琛提醒方至:“别再摔了。”
方至没觉得不好意思,反倒得意地晃了晃二人相牵的手:“这次肯定不会!谁叫你上次不牵我!”
齐远琛冷哼一声,半晌,突然阴晴不定地说:“看你和别人挺有默契的。”
有默契?方至琢磨了半天,才恍然大悟:“你说程锐?不是吧远哥?”他的声音难掩兴奋,“你吃醋了?!”
这个发现几乎让方至笑了一路,以至于爬到山顶时,他立马就没力气地瘫坐在一块石头上了。
冬天的黄昏也浸着冷意,太阳的光圈是浅浅的黄色,云层很厚,天也不够蓝。
这一切都没有具备上一次优越的天时地利。
齐远琛把方至圈在大衣里,只给他露了一个头。
那圈浅黄色逐渐下沉,匿在蓝灰色的云层之后,然后几乎没有预兆地消失不见了。
即便延迟了很多年,方至依旧实现了这个愿望。击败所有天时地利的迷信,他拥有着世界上他最想拥有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