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能!抢!
顾承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时间是怎么度过的。
只记得迷迷糊糊间,谢祈年在主动跟他认错:“对不起,我一时冲动,把那间酒吧的总店买下来了。”
“嗯……”顾承嗓子哑的厉害,眼泪在“啪嗒啪嗒”往下掉,他努力张口:“挺……挺好的……”
他们都是疯子……
活该缠在一起……
顾承这么想着,抬手轻捏住小狼崽的后颈,狭长的狐狸眸含笑,静默良久,竟又是忽然起身,咬掉了谢祈年衬衫最上面的一粒纽扣。
就像第一次对他动心时一样,咬着那微不足道的战利品,酥声宣布:“谢祈年,是我的了。”
张扬美好,又欲又野的小狼,是他的了。
谁!都!不!能!抢!
顾承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时间是怎么度过的。
只记得迷迷糊糊间,谢祈年在主动跟他认错:“对不起,我一时冲动,把那间酒吧的总店买下来了。”
“嗯……”顾承嗓子哑的厉害,眼泪在“啪嗒啪嗒”往下掉,他努力张口:“挺……挺好的……”
“嗯?”狼崽不解,咬他的耳尖,亲他的眼泪:“真的?”
“嗯……真的……”顾承道:“我……我说不给酒钱……就是这个意呜……意思。”
揍人一顿有什么意思?
这种东西,就是要断他一辈子的后路才长记性。
爱情是忠贞的代名词,所以,除了谢崽崽,他谁也不给碰!
手是谢祈年牵过的,喉结是谢祈年吻过的,每一寸肌肤都被他掌心轻盈抚过,连呼吸都混着对方的气息。
至死不渝。
《小时候叫叔叔,长大了叔叔……咳咳!》
这是一本最近挺火的耽美文,钓系叔叔vs养成系小狼崽,心疼他,觊觎他,占有他,爱上他。
连载期间,一度爆红网络。
顾承坐在办公室,闲来无事翻阅着,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
于是打开电脑,迅速锁定了作者的ip地址,最终联系到了——余媛媛?
不惧他的质问,小姑娘张口就承认了自己写同人文的事:【就是谢祈年告诉我的呀,他给我讲了一个大概的故事,说可以让我以此为基础,自由发挥哒!】
【顾老师,你们的经历太精彩了,bl文都不敢写呜呜……】
【不过,我最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
顾承就问了一句【这故事是怎么想起来的?】就接连收到了三条回复,原本想说的话,竟也忘记了。
是啊,究竟什么样的结局,才配得上这一路的颠沛流离?
游乐场求婚么?演唱会订婚么?爷爷和一群亲友见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