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詹姆斯坐在早餐店门口,看着逐渐热闹起来的大街,心情还算不错。
他在等自己的炒肝,每次到燕京来,他总是要吃一吃这种很特别的美食。
吉米不像一般的美国人对大肠这种东西敬而远之,他觉得食物只要服务舌头和胃就行么,而炒肝就能做到这点。
十几年前,他曾是一名在华国驻点的新闻记者,长久的华国生活让他感觉自己已经是半个华国人了。
即便是后来不做记者转投影视行业,他也依旧会抽出时间到华国来住一住,一年少说也要来五六次。
这是他今年最后一次来华国,再过几天他就准备回去过圣诞节了。
炒肝很快上来,他学着当地人那样端起碗在碗沿吸溜起来。
他喜欢模仿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他也清楚地知道这是为什么。想要融入当地,本来就是外来者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吃完炒肝,身体暖和起来,跟老板打了声招呼,吉米沿着大街向东边走去。
走了没几步,就有一间报刊亭。
老板似乎认识吉米,笑着冲他喊道:“吉米老弟,吃过了?”
吉米笑呵呵地操着地道的燕京话,说道:“倍儿饱。”
“嘿,您回去这么长时间,咱燕京话倒是没丢。新一期的《收获》还有《钟山》,一样来一本?”老板一面夸着吉米的口音,一面推销起杂志来。
他也不是盲目推销,这老外他认识不少时间了,每次就爱看这些个文学杂志。有时候老板也汗颜,自己地地道道的华国人平时也少看这类书。
吉米点了点头,“一样一本。”
“好嘞,我给您装上。”老板放下手上的杂志,准备给吉米拿书。
吉米却看到老板放下的杂志,见上面写着“科幻世界”四个字,有些意外道:“老板,这是新出的杂志?”
“您说这个啊。”老板笑了起来,“不是新的,是之前的《科幻文艺》改了名字,您上次来就改过了,不过您没注意到。我估摸着,杂志社的老总想的是要跟世界接轨,就改成了这个,您看这里……”
吉米伸头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