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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 试探(1 / 4)

至于影视剧里常说的发往教坊司为奴根本就是假的!其实除了靖难之役后朱棣普将一些不服从自己的官员的妻女发教坊司为乐户,实际贬为官妓或者配给象奴以外,明朝极少有将犯罪官员的妻女发送教坊司的,这基本只存在于建文、永乐之际处置所谓的“靖难奸臣”,是“文皇特典,非律令所有也”!也就是说,这本来就不是律法所规定的正常操作,是恶意羞辱。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一股官员充军、抄家后,其妻女家小如果不直接没官的话,要么作为家属随住,要么配给有功官军,最恶劣的才是发勋贵家为奴。

如果没官的话,该送哪里呢?答案是送浣衣局,其实前面处置所谓“靖难逆臣”的时候已经提到了,并非所有人的妻女都被送教坊司了,还有一些是“发浣衣局”,这才是有明一代的比较常规的操作。

浣衣局是明宦官官署名,为宫廷服务的八局之二,排于御膳房之后,专为宫内皇亲国戚提供洗衣服务。除了靖难时的特例有送教坊司外,其他基本都是送浣衣局。其实送往浣衣局的大多是造反谋叛者的妻女。

例如《明实录》记载:弘治二年五月庚午(五月十三日),初,嘉兴贼余党曹阿寿等为官兵所获,巡按御史陈金奏:阿寿依共谋叛不分首从律斩枭首示众,并具各犯家属财产应没入、安置、给亲等第以闻。

诏:阿寿依议行法,家属应没官者,妇女送院衣局,男子别奏,应安置者编发湖广武冈州,妇女随住,女子许嫁者归其夫,余给亲收领。财物入官,房产给军民承业,税粮子粒并如旧徵纳。

所以刘父才说不担心教坊司的人被欺负,因为他们是有国家编制的公务员。若是欺负了他们,他们上告说被受伤了,不能在大典上奏乐,有人会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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