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吹牛!他总是说自己认识很多大人物!”
“他认识哪些人?”
“英国皇家空降师的总司令,参谋和参谋夫人...”
“还有呢?”
“查尔斯王子和他喝过茶。”
“呵...真离谱...还有呢?”
“两任财政大臣都与他斗剑比武,最终输给他。”
“嗯...除了这些人,他还认识谁?难道没有什么肮脏的?下贱的?譬如shā • rén犯绑架犯恐怖分子之类的?”
门童想了想...
“没有...他从不把这些人当做谈资,我也很好奇。”
威尔逊皱着眉,继续问:“那他喜欢在什么地方活动?”
“除了公园以外,他喜欢看军舰,去伦敦塔博物馆,沿着泰晤士河散步,骑自行车绕着格林威治一大圈,每天都在锻炼身体。”
“无聊...”威尔逊撇撇嘴,像是听见了非常无趣的故事:“是没有价值的素材...”
门童的眼神越来越惊恐,他努力搜索记忆,要找出点有用的东西。
“不不不!不不不不!大人!让我想想!让我仔细想想!”
威尔逊横眉冷眼,拿出咖啡杯继续接血畅饮,“你最好想快点,我没什么耐心,现在这个时代,很多读者只会看一本书的前三段,他们与嫖客一样,看见不顺眼的姑娘就立刻离开——像是高高在上的神灵,好比手中握着作者的命根子,握着生杀大权。像你这种垃圾素材,我都不稀得看第二眼。”
“您要杀死我?只因为我的人生对您来说一文不值?是没有任何新意的故事吗?”门童感觉匪夷所思。
威尔逊满脸嫌弃:“摆正你的位置呀!若不是你与温斯顿·斯宾塞有关——像你这种臭血,我都不愿意喝第二口,这血里满是风霜雨水的味道,又苦又寒!要我反复去品尝如此悲苦的信息素,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你还敢对我大呼小叫?我碾死你就和碾死一条虫子一样!明白吗?你!就是虫子!”
门童剧烈的呼吸着,他的嘴角抽动,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威尔逊站起身,任由猎物的血液渗进地下室的砖石中。
“你想到了吗?哪怕是编!都要给我编出一个精彩的故事来!斯宾塞·温斯顿到底是个什么人——难道他真的黄赌毒三样都不沾?他与任何犯罪黑帮沾不上半点干系?你搞得我好乱啊!这下我要怎么把他写进别的血族派系里呢?”
“他...他...他他他...”门童小子浑身抖擞,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中的血液越来越少,正常人类在失血五百毫升左右就会出现晕眩,失血性休克等等并发症状会夺走他的生命。
他感觉体温在下降,巨大的恐惧淹没了所有理智。
他只会点头说是,他变得疯疯癫癫。
麻绳勒住手臂,原本是火辣辣的疼,而后是酥痒麻木,最终肿胀冰冷。
他面无血色,口齿不清的求饶。
“求求您,求求您放过我这条虫子吧...求您了..求求了...”
威尔逊想从衣服里掏出底稿,要与这意识模糊的[素材]说说故事该怎么写,或许这些虚构出来的东西,能让这可悲可怜的小伙子脑子里多点新货。
正当他的右手,他稳如泰山八风不动的右臂,他用来握住武器扣动扳机,也用来写字诛心挣钱shā • rén的手臂伸进衣服的瞬间。
一道银闪闪的光芒划破了黑暗。
地下酒窖的横梁上,落下一个巨大的影子。
威尔逊两眼失神,从手臂中迸发出来的低温血液溅上白炽灯,整个地下室变得一片鲜红。
他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武器在右腿,右利手拔枪都做不到。
稿纸四散纷飞,只见面前的庞大阴影如铁塔一样耸立着——
——巨大的宽檐风帽下,亮起一对血红的眼睛,还有两排白净的牙齿,是笑出自信,笑出强大的渗人狞笑。
“我是迫在眉睫的暴雨雷霆。”
大衣上整整齐齐的鸟羽编成这恶客的斗篷。
“我要挣脱樊笼,取回我的真名。”
银闪闪的锯肉大刀带着血沫和火花,反复蒸腾着血族的骨头。
“你就是我重获新生的祭品。”
杰克·马丁拎起猎物的衣领——
——威尔逊在瞬间暴起发难!颅骨瞬间变形!
如一个神圣十字,四瓣嘴亮出獠牙的瞬间,死死咬在杰克的肩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尔逊听见了笑声,是重生之时的狂喜,是诡异莫名的谜。
很快,他就只剩下嘴了。
地毯上的碎肉给验尸官出了个难题——
——杰克一根一根扯出肩头的长牙。
他弯下腰,为门童割开绳索,低头探身时,从血红的灯光下能看见一个约莫三十岁出头的金发男人在热情的大笑,仿佛脑子出了什么毛病,笑个不停。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门童从失血的轻度失明中醒觉。才发现大腿已经包扎完毕,屁股上还插着血液注射器,半根针管露在外边摇摇晃晃的。
再往大门处看——
——杰克捧着底稿,认真读着威尔逊写的烂作。
大风帽下,这个男人只是狞笑着,瞥了一眼门童,像是确定这倒霉孩子没事了,恢复神智了。
他就像是一阵烟,黑鸦羽斗篷紧紧裹住身体,像是利箭一样消失在地下室的门廊通道——
——消失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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