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只能低调处理。
第二天,丽声老板拿着撤场书面申请过来时,我很生气,但也很无可奈何,我知道他只能这么做。
正常提报审批,店里不会同意他合同没到期,淡季提前撤场的。
后来店里才调整了,租金不按十二个月均分的习惯,改为根据淡旺季划分租金,原则是四、三、二、一,分四个季度。
第一个季度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二个季度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此类推,第三、第四季度。但最后一个月租金也所剩无几。
后来干脆,还调整为一二月份收取年租金的一半,起个名叫开门红劳动竞赛。六月份收取剩余租金的大半,美其名曰:年中庆。
其他月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百元,租金。当月租金体现,不结零就行。
再也不怕厂家中途,偷跑,突然提出撤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