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搞了销售款压一个月付款制度,就是原来是这月销售,下月月初付款,最迟月底前,也肯定付清了。
改后是,一月销售款,二月不付,最快得三月底到账,有发票开错或店里资金周转不灵就可能四月底到账了。
就形成了,厂家三月底撤场,店里也同意审批了,账面会有厂家进场就预交的保证金和至少二月的销售款和卖场现货摆样货品作为违约处罚的保证。
店铺经营再无风险。。
我被迫同意丽声撤场,不同意也不行,返走的货不可能拿回来。只能说这人做事不地道,以后也只能退出家电圈。或自己开门店独自经营。
商场里闹这出后,他的口碑信誉也没了,圈子就这么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能坑我们,也会坑别人。谁再和他合作都得提防他,不会合作经营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