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宣读过米兰达忠告,柯蒂斯明确自己的权……”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否。”哈文再次打断,咄咄逼人的问道“律师在场吗?是或否。”
“Objection!”
本斯通站起身,脸色不太好看。
“向证人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弄清事实,而是为了引起与证人的争执”
布鲁克林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但他依旧驳回了本斯通。
“反对无效!”
“大卫·波特曼,请你如实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没有。律师没有在场。”
大卫被哈文气得不轻,憋了半天,才给出答案。
“哈!没有!”
哈文嗤笑一声,继续逼问
“是我当事人主动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了吗?是或否?”
“没有,他没有放弃。”
“我当事人没有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为什么你们不等律师到场再进行询问?”
“看来NYPD的审讯流程并不符合程序公证法。”
“一份不符合程序公证法的审讯内容,还有可信度吗?”
“Objection!”
“己问己答!”
本·斯通指着哈文,另一只手扯着领带,大声呵斥。
“他干脆自己坐上证人席好了!”
布鲁克林看着扯半天没变化的领带,差点儿笑出声来。
这幅故作愤怒的样子就是做给他看的。
他并非非要布鲁克林判定反对有效,驳回哈文的问题。当然,如果布鲁克林真这么判定了,那就算是意外惊喜了。
本·斯通这种经年老检察官什么奇葩没见过,怎么可能被哈文气到。他这么做只是要法官表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而已。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个道理自哪儿都适用。
本·斯通如果不刷存在感,布鲁克林就会认为哈文的抗辩方式在他的容忍范围内,即便有出格的地方,他不出声,就代表默认。
“反对无效。”
“本,我知道你在那里。”
布鲁克林安抚一句,随即提醒哈文。
“哈文,请注意伱的言辞与态度,大卫·波特曼警官是证人,不是嫌疑人,这里是法庭,不是审讯室。”
“还有,我需要提醒控辩双方,以及以后将要出现在9号法庭上的所有人。”
布鲁克林抬头直视着旁观席上的镜头,严肃地警告道
“不要企图在我的法庭上通过揣摩我的意图、喜好、感情倾向等一切私密性话题做诱导发言。”
“否则我会让你们知道我在法庭上的感情倾向的。”
“你可以继续了,哈文。”
哈文咬着嘴唇,仿佛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半晌才出声。
“我没有问题了。”
他此时的状态与几分钟前的慷慨激昂咄咄逼人完全不同。
“检方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布鲁克林问道。
“有。”
本·斯通起身,再次来到大卫的面前,但面向的确是陪审席。
“我只有一个问题,大卫。”
“程序公证法有规定审讯时必须有律师在场吗?”
“没有。”
大卫摇头答道。
“谢谢。我问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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