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所谓的‘亲口承认’没有任何证据,检察官都可以将其写入起诉书中,增加受理几率。
在正式庭审之前,尤其是考虑起诉书是否受理与确认所诉罪名是否合理阶段,对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并不高,许多传闻、传言都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尽管如此,雷蒙德·纽曼是否真的从奥维斯口中听说过,或者更确切地说,雷蒙德·纽曼本人是否这样认为,是非常重要的。
雷蒙德·纽曼的主观意愿将决定起诉书是否会被受理。这也是警方不随便找个人冒充奥维斯的‘朋友’的原因。
nypd总部,一楼。再确认雷蒙德·纽曼身份后,弗兰克便直接问道
“你跟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是否曾搭乘同一辆汽车离开纽约?”雷蒙德·纽曼看着眼前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有些害怕。
他是在网上看到奥维斯死亡的报道的,想起最后一次通话,雷蒙德这才决定来nypd碰碰运气。
初见奥维斯时,他的确被奥维斯身上楚楚可怜的气质所吸引了。别误会,不是什么爱的一见钟情,他也没打算跟奥维斯上演‘美版爱在黎明破晓前’,吸引他的是奥维斯身上那种弱质的气质。
在跟奥维斯坐在一起聊天的整个过程中,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时无刻不在挑动他内心的暴虐因子。
可惜他们交谈的时间太短暂,他没能成功勾搭到手。不过后期奥维斯照片满网络乱飞,雷蒙德很快就认出照片中的那个女孩就是大巴车上的奥维斯。
这让他更兴奋了!他这才给你奥维斯打了电话。如今奥维斯死了,他除了可惜之外,最初是惶恐的。
他怕警方会通缉自己,尽管他也不知道警方为什么通缉自己。不过随后他就想到路上奥维斯透露的消息,也许能从警方这里交易到点儿什么。
于是雷蒙德·纽曼匆匆搭车赶来了纽约警局总部。经历了最初的惊吓过后,雷蒙德记起了自己来警局的初衷。
“是…是的。”雷蒙德咽了口唾沫,回答道。弗兰克盯着眼前的雷蒙德,不满地皱起了眉头。
做警察这么多年,弗兰克几乎每天都会跟犯人打交道,一个人犯没犯过罪,蹲没蹲过监狱,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雷蒙德明显属于那种蹲过监狱,还受到过‘教育’,已经产生心理阴影,明显对警察感到惧怕的人。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主动来nypd总部?弗兰克可没忘记雷蒙德·纽曼的资料。
这可是个通过虐待妻子获得快感的软蛋!指望这样的人跟奥维斯一见钟情,不如指望彭斯·诺顿会束手就擒。
雷蒙德这样的人都是恨不得能离警察多远就离警察多远,最好一辈子都不会看到警察的,这种人主动来总部,一定是有什么令他心动的东西,足够他克服对警察的恐惧。
一个看到蟑螂都会大声尖叫的人,突然有一天吃起了烤虫子跟蚯引干,要么是有人拿枪指着他,要么是有人拿钱指着他。
弗兰克没有再继续问话,他恢复到之前的老练与耐心,冲手下使了个眼色,转身返回楼上。
收到弗兰克信号的警员立刻上前,一左一右夹住雷蒙德。当警员的手抓住他的胳膊,雷蒙德才反应过来,曾经令他恐惧的记忆再次战胜贪婪。
“我……我不认领了。”
“你们想干什么?”
“我走错了,我不认领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雷蒙德尖叫着,被两名警员拖入一号审讯室。
来之前,他计划的好好的,利用与奥维斯最后通话,跟与奥维斯曾聊过天的机会,跟警方做个交易。
来之后,他连交易都没发起,就被警察带进了审讯室。当被铐在铁桌上时,雷蒙德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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