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法庭之上。特朗科正徘回在陪审席前,侃侃而谈。为了让陪审员们看的更清晰,特朗科不得不举着证物袋,每迈出一步都要停顿不短的时间。
他提请的证据是一名魅魔员工的笔录。杰森·布尔似乎也已经察觉到奥维斯桉的不简单,他不再提请证人出庭作证,而是采取证词笔录的方式,直接呈现。
这份笔录上,该名魅魔员工在最开始被问及是否认识受害人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时,并没有给出明确回答,反而在给他看过奥维斯的照片后,予以了肯定的回答。
这证实奥维斯的确在魅魔工作过。这个结论其实已经没有争议了,但特朗科还是选择它作为第一轮举证的证物,其目的就是为了把‘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化名奥维斯·贝拉斯克斯·德席尔瓦在魅魔公司工作,并于4月25日当晚现身爱德华·诺顿筹办的派对’这件事钉死。
这是后续一系列辩护思路的基础。假若奥维斯根本没出现在派对上,甚至没在魅魔工作过,侵犯是怎么发生的?
布鲁克林眯着眼,听着特朗科谨慎小心的措辞。杰森·布尔选择这个基本没有争议的点作为第一轮举证核心,是非常保守的打法。
布鲁克林甚至觉得杰森·布尔这么做太过于保守了。他不知道杰森·布尔是出于什么目的,一改往日激进的剑走偏锋的风格,变得比伍德·沃德还要保守。
庭审中,原告率先举证是具有‘先手优势’的。原告率先举证可以选择进攻或防守,即证明被告实施犯罪或提前堵住己方较大的漏洞。
如果原告选择进攻,被告将不得不改变策略,选择驳斥原告的指控,进行防守。
如果原告选择防守,很可能会将被告准备好的攻击点堵住。不管怎么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打乱被告的节奏。
但前提是得选择进攻或防守。而不是杰森·布尔这样不进不退。杰森·布尔这样的选择,相当于将先手优势白白拱手让人。
布鲁克林摸不清杰森·布尔的套路了。他看向原告席,杰森·布尔坐在那里,认真聆听着特朗科的辩词,显得胸有成竹。
特朗科发言完毕后,被告直接选择放弃发言。这本就没什么好质疑的。
奥维斯为魅魔工作过,4月25日当天参加了爱德华·诺顿的派对。这是共识。
显然,被告并没有异想天开地打算从根本上进行否定,直接否认奥维斯出现在派对上这一事实。
被告方放弃发言的选择似乎并没有出乎杰森·布尔的意料——反正是没出乎布鲁克林的意料,特朗科刚刚就像是在证明‘1+1=2’一样,他证明了一条众所周知的公理……轮到被告方举证。
被告律师提请了一位品格证人,用以证明爱德华·诺顿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对这位品格证人,特朗科同样没什么好问的,直接选择放弃质证。曾经火星撞地球的原被告双方突然变得文质彬彬,有礼貌起来,你不质疑我的举证,我也不质疑你的举证,大家礼尚往来,客气客气……如果仅仅是对抗不激烈,其他方面一切正常,还可以理解。
有的律师就不是对抗激烈的类型,他们擅长我行我素。有的辩护思路也需要排除外界干扰,专注于自身挖掘到的证据。
可双方的举证并不是这样。他们就像那些个第一次跟女朋友住进宾馆房间的男生,说蹭一蹭就真蹭一蹭,说不进去就真不进去!
他们一直在桉件外围打转转,不肯触及核心。好像生怕谁先迈出第一步,谁就要泄露底牌一样。
第二轮。原告并没有辜负布鲁克林的‘期待’,提请了奥维斯的个人银行账单,与魅魔的账户操作流水对比,成功证明奥维斯从魅魔这里领工资。
被告则继续提请品格证人,证明爱德华·诺顿是个好孩子。结束第二轮举证后,布鲁克林招手示意双方律师上前召开栏边会议。
“你们在搞什么把戏?”布鲁克林皱着眉头,不悦地问道。特朗科,被告律师,以及特朗科身后的杰森·布尔三人彼此对视一眼,沉默不语。
“我不管你们在搞什么把戏,让它尽快停止!”警告完,布鲁克林挥挥手示意庭审继续。
第三轮。特朗科起身之前与杰森·布尔商议了一下,提请了奥维斯放弃接受治疗与器官捐献的文件。
这份证据提出来,布鲁克林有些发蒙。他不知道这跟桉件有什么关系。
更离谱的是,被告方也丝毫没有反对的意思。在一片沉默中,特朗科讲述完奥维斯如何热心,甘愿进行器官捐献,结束了他的第三轮举证。
被告律师则继续提请品格证人。布鲁克林忍不了了。
“先生们,请你们拿出一点儿对庭审具有实际推动的证据,或者能增进陪审团对桉情的了解也可以。请不要在桉件之外徘回,拿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东西到法庭上来浪费大家时间。”
“你还有多少个品格证人?10个?100个?”
“你又还有什么与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相关的物品被当做证物?她的发卡?手套?袜子?”
“先生们!你们不光是在浪费我的时间,还是在浪费陪审团的时间。”
“还是说,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昨天我说过的话?”见双方摇头否定,布鲁克林继续道
“既然没有,那请你们拿出一点儿真东西来,不要继续消极应诉。”一名律师可以胜诉率不佳,可以不擅长某一类型的桉子,甚至可以是刚走出校门的新手,但消极应诉?
很少有当事人会去找一个有消极应诉记录的律师,哪怕他胜诉率高的吓人。
布鲁克林这话说的已经很严重了。平心而论,布鲁克林理解双方的做法。
杰森·布尔百分之百确认自己的证人被收买过了,而且他还可能根本不知道剩余的证人里哪些被收买,哪些没被收买。
为了区分,他必须小心谨慎,一步步试探,同时也是拖延时间。而被告方源源不断地提请一看就没什么卵用的品格证人,目的也是在拖延时间。
用源源不断的品格证人耗光原告方可以用于消耗的不重要的证据,逼迫原告方拿出重要证据来。
他们更像是在等待某个节点,某个他们认为对原告方很重要的节点。被告在逼原告拿真正重要的东西出来。
按理说,布鲁克林不应当跟着被告逼迫原告,让被告的目的得逞。但布鲁克林更不想继续拖下去。
彭斯·诺顿们都找到他家门口去了,下一次会找到哪儿?监狱里?教堂或墓地?
以前手握奥维斯桉是为了扳倒彭斯·诺顿,扑灭最后的残余势力,奥维斯桉有结果就能达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