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没能毕业的那几个学生比他们都强!”
“缇娜都比他们聪明!”缇娜是安东尼给他小孙子买的宠物狗。耶鲁反对派占有先手,率先发难,又有布鲁克林开的空头支票,足够笼络一大批中立人士,还有哈佛在公开场合的声援。
如此大的优势下竟然只是跟希瑟·格肯五五开,反而还不如没有这些助力时表现的好。
——反对派之前可是一度压制住了希瑟·格肯的。如果没有哈佛的介入,如果布鲁克林没有催化矛盾,或许反对派经过漫长的时间,会一点一点取得胜利。
伯克·福斯曼发泄了一阵自己的不满,问道
“我们还继续吗?”对打击耶鲁这件事,伯克·福斯曼不仅得心应手,还十分乐于参与。
要真论恩怨,安东尼跟布鲁克林加在一起都没有伯克·福斯曼跟耶鲁的恩怨大。
毕竟布鲁克林今年才三十岁,安东尼毕业后很长时间都跟哈佛保持距离,而伯克可是一直留在哈佛,跟约翰·曼宁搭档的。
仇视耶鲁已经成为伯克·福斯曼的本能了。布鲁克林不好评价这种本能,身为哈佛人,仇视耶鲁是正直正确,但他的目的不是耶鲁,而是希瑟·格肯。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目标是耶鲁,哈佛现在最佳的选择是作壁上观,坐看耶鲁内斗,元气大伤。
目标是希瑟·格肯,哈佛就不能当观众了。
“希瑟·格肯明显留有余力。”布鲁克林严肃起来,思索道
“他之前出尔反尔,撕毁协议,明显是做了准备的。”不管他的准备是什么,至少从现在的局势来看,这些准备被反对派逼了出来。
这是个好消息。布鲁克林向伯克·福斯曼重新强调了这次行动的目标,并强调道
“只要希瑟·格肯完蛋,耶鲁落在这些人手里,以后有的是机会。”伯克点点头。
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看着这群蠢货把一手好牌打稀烂,就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布鲁克林与伯克商议了一下,决定行动继续,哈佛需要加大在公开场合对耶鲁反对派的声援,进一步压榨反对派,让他们有底气跟希瑟·格肯斗下去。
不管希瑟·格肯准备了什么,布鲁克林都不打算让哈佛以身试险,有耶鲁的反对派在前面顶着就够了。
出于对希瑟·格肯的尊重,布鲁克林把伯克留在波士顿,让他暂缓巡查工作,专心对付希瑟·格肯。
做完这些,布鲁克林在波士顿的工作其实也基本结束了。该做的他已经做了,该布置的也都布置完毕,未尽之事也安排专人负责后续。
下午,布鲁克林终于见到了迈克尔。迈克尔跟洛佩斯是从华府赶回来的。
他们在华府负责提案工作,根本脱不开身,这次回来也并非是专程见布鲁克林一面,而是因提案工作需要。
布鲁克林跟洛佩斯与迈克尔是在酒店旁边的餐厅见的面,三人各自点餐,边吃边说。
迈克尔看上去精神非常好,除了旅途的疲惫让他稍显狼狈外,状态比从中东回来时要强太多。
洛佩斯套着一身老式西装,领口微微敞开,花哨的帽子跟墨镜全都消失不见,或许是在华府呆的太久,这位来自德州的老牛仔看起来要显得年轻许多。
外表虽然有所变化,老牛仔的内里却丝毫没有改变。坐在布鲁克林对面一口气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等上菜的过程中还会参与布鲁克林的谈话,当第一盘菜端上桌后,老牛仔毫不客气地用叉子叉了一大块肋排到自己的餐盘里,然后就开始专心对付肋排。
布鲁克林在一旁跟迈克尔说话,眼睛总是忍不住瞟向洛佩斯,看他大块切割,大口撕咬咀嚼,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
洛佩斯将一整条肋排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手上不停,又给自己叉了第二块。
“看你吃得这么香就知道,华府那边的情形很乐观。”布鲁克林笑着调侃一句,用餐刀切割下一小块肉,送进嘴里,细细咀嚼着。
他跟安妮夸赞过这家店的菜品,这是有原因的。
“那可不一定。”洛佩斯忙里偷闲地说了一句,然后用餐纸包着肋排的一边,抓在手中直接开始啃。
几口干掉一块后,盘子里已经空了,他略带可惜的瞥了一眼盘底的油脂,招呼服务生又点了一大份烤肋排。
等待的功夫,他擦了擦嘴巴跟手指,道
“不知道为什么,华府好像每个人都对我们不怀好意一样。”
“就像纽约客歧视我们德州人一样。”洛佩斯琢磨一下,举了个例子。嗯,纽约人跟德州人互相看不顺眼,中部平原地区遭遇地域歧视……大联邦境内什么歧视都有。
不过德州人不被其他地方人喜欢,这是有原因的。德州人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十美金三件的t恤在德州是畅销货,下到乡村农民,上到市长州长,可能都会穿这种衣服,买车也更中意大排量的大肌霸,而不是体态娇小的轿车,跑车。
相对应的,纽约人生活精致,追求品质,穿衣要打扮,要精细,吃饭要讲礼节,要小口小口吃……布鲁克林跟洛佩斯吃肋排的习惯就是典型的德州人与纽约客的区别。
因此,德州人跟纽约客互相看不上眼也是正常现象。纽约人嫌弃德州人邋遢,穷,但德州在全联邦50个州中面积和人口都排第二,加入联邦前的德州gpd全世界排名前二十,人家也看上不上纽约人的惺惺作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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