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最最主要的,还是高明程长得人高马大的,一看就身体素质很好,和他一起出门办事,靠谱!
说实话,高明程并不想出远门。
出远门去外地闯荡的事情,他上辈子已经干过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并且体验过后世的飞机、高铁后,他更是看不上现在的汽车和绿皮火车了,这出门一趟,就是遭罪。
但苏通好歹是高国兵介绍的,并且看苏通之前的样子,也未必会去沈阳,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下来了。
并且说道:“行啊,那苏厂长要是决定好了,就到高家村来通知我一声。”
“哎,好好!”听见高明程答应了,苏通就放心了不少。
这以后不管去不去,他都没有那么担心了。
接下来,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体是怎么个联营的,然后再做出一个选择。
高国兵拍了拍苏通的肩膀,说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对了!明程是打猎、采药的一把好手,是个胆大心细的人。”
一听高国兵这话,苏通对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这一顿饭,吃的算是宾主尽欢了。
三人分别后,高明程跟着高国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鸟铳。
鸟铳已经被赵冬梅用粗布给层层包裹缠绕着了。
这年头虽然不禁枪,但枪乃利器,被人看到后,他人难免会心生胆怯,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于是用粗布缠裹住。
高明程谢过高国兵两口子,然后就带着鸟铳走了。
他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场,买了足够两件衣服用的毛线团,可选择的颜色并不多,他买了红色和军绿色两种颜色。
他习惯在山林中穿梭,这会儿没办法弄到迷彩装,但穿着军绿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带着这些东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过军岭时,他又遇见黄大志了,这一次,他发现黄大志的气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见,两人自然会停下打招呼,以及说说话。
在言谈中,高明程明显的察觉到黄大志的变化,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几只兔子的身上发生的。
黄大志的背脊挺直,脸上带笑,对高明程说道:“现在家里是我当家了!”
自从高明程教给他套兔子的技巧后,在后面的一个月里,黄大志有幸套到好几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只兔子,就被黄大志拿来吃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又因为繁重的农活,身上的伤一直都没有好透。他想让他爸拿钱出来买肉吃,但他爸却不肯,把钱死死地攥在手里,丝毫不顾及那钱本来就是黄大志赚来的。
当黄大志自己套到兔子,并且决定吃时,他爸妈都还舍不得,嘴里嘟囔着让他拿去卖掉换钱花。
但黄大志没有这么干,于是那天晚上,他终于吃了一顿肉。
而之后套到的兔子,黄大志倒是拿去卖了,但是呢,卖兔子的钱,他并没有再交给爸妈,而是自己拿着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经二十二岁,并且是家里最主要的劳动力,那么这个家的钱,就该由他来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