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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唐朝 第七十九章惊才绝艳(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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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途非止一日,唐朝带领舍瓦等人來到山东曲阜,渐渐春光不再,举目之处只见树叶灰败枯萎,田里不生禾苗,只有几星如沙漠里的杂草,到处是饿殍,有老人妇孺,皆丑陋不成模样,衣衫褴褛,露出东一块西一块的肌肤,都是黑黄的颜色,仿佛刚产生的牛屎,望之另人作呕。

    唐朝和舍瓦等人以及求雨的道人则乘坐在三辆豪华的大车里,车用的是一品大官的派头,驷马车,四匹黑色的骏马车厢后粮草充足,奋麝扬蹄,拖得山东平原上烟尘滚滚。

    唐朝手里拿着一杯冰水,看着低矮的空气里时时的爆发出的一声鸟鸣,觉得惬意得很,奶奶的,终于离开了京城那危险的地方,现在,我是钦差大臣,而且身边还有不少的高手,专信说得好,就是遇上了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自己也是丝毫不惧,只觉得天下事情在自己掌握之中。

    这样的感觉,非常的奇妙,那是一种无人无我的自由境界,只觉得天地都和自己合二为一,无意之间,唐朝体会到了以前历史老师经常所说的儒家天人合一的道理,也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人沒有任何危险的时候,才能够这样清晰的感觉到自然界,感觉到心灵的恬静。

    唐朝的身心处在绝对的放松之中,他甚至暂时也忘记了皇上十五日之内沒有求到雨自己就要提项上人头去见他的话,他想到了权力的可贵,妈妈的,要是沒有当钦差大臣,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会感受到今天的心境。

    只有对生活明悟的人,才能有这样的心境,也只有这样的心境,才能在作官和学武上都取得惊人的成就,以前,唐朝在电视里看到才十七岁的李世石击败了世界上所有最著名的围棋高手,心中就产生了一种向往,一种震动,这小子不上学,只学棋,想不到竟在那样稚嫩的年龄,击败天下所有的高手,成为lg杯冠军。

    绝顶高手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几乎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存在,甚至不以年龄作为高下的分野,吴清源东渡日本的时候,天下无抗手,所拥有的,也是比一般绝顶棋手多一分沉稳的心态,任何棋手都不能从落子开始,算出从一劫争开始时落子的东西南北147手,这就是用象棋的时候电脑可以轻易的击败超一流棋手,而电脑却对围棋绝顶高时候无可奈何的原因。

    世界上有些东西,你要去算,各方面都要去算,那是永远算不完的,你沒有电脑那样超强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人本身是物质的,你永远局限在自然界里,是自然界的产物,不会超越自然成为一个虚无的存在,若真的有,像那些修仙者可以与天地同寿,可以与日月同光,那就纯粹是神话了。

    所以,人力有时而穷,无数的伟人在面对生死和自然界大威力的时候,都无可奈何。

    再伟岸的人生,也不过是和人类和类似人类的东西相比,谁想得到在无穷宇宙中都是一粒沙,一颗屎,所以人活的就是一种心态。

    正当唐朝活在无我和真我之境之中的时候,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危险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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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马车高高在前,向着官道急驰,四周灰尘大起,大路高敞,本來,这样的情形,任谁也不会选择这样的时候暗算,但驾车的专信忽然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杀机,他立即控辔,拔刀,因为一枪逼來。

    当暗杀一起,专信立即就知道刺杀者的心意,先料理了自己,于是他挥刀狂斫,但沒有用,他一刀砍空,然后,他的身体就被一种奇异的牵引力向外一拨,然后,他就感觉自己头重脚轻的向干燥的地面扑了下去。

    他只好如此,他不敢在半空中强行拧身,那样的话,他的腰会断掉,并且即使那样,也不一定能阻止敌人对车中唐朝的暗袭。

    唐朝本能的惊起,身子忽然轻飘飘的跃了起來,在空中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向一丈开外的麦地扑去,这个时候,在空中一瞥的唐朝,却看到了一副壮丽的景象。

    他乘坐的马车被挑起,被一杆大枪挑起,枪杆弯弯如弓,四匹马的缰绳齐断,嘶鸣着向四方冲出,后面车上的舍瓦看得清楚,也就在枪要挑上车的一瞬之间,抢尖闪动了四次,然后,牛筋做的缰绳就那么朽木一般的断了,然后,马车被挑起,在空中呼啦的打了个旋转,落向唐朝,或者不如说是砸向唐朝。

    唐朝在空中鹞子翻身的时候,已经将身上残余的动势用尽,由于是翻滚而下,在空中停留的时间稍久,马车竟然能后发先至,暗杀者对力道的把握,已经到了一种炉火纯青的境地,于是唐朝本能的一击车辕。

    就听哗啦一声,坚硬的樟木车辕被击得变成曲尺一把,然后,将唐朝箭一般的射出,持枪之人手腕一转,天地间的一切似乎在刹那间凝固,唐朝的眼中,只看到一丝枪尖的残影,然后,他听到呼啸的风声,如铁哨惊鸣,炸得他的耳朵都麻了,他知道,这样的一枪,足可以置自己于死地,要是自己在陆地上,尚可以借着灵巧的身法躲避,闪展腾挪,但现在枪势一起,虽只一枪,但唐朝却觉得全身都是空门,全身都暴露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内,持枪的人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知道,现在还不是出枪的最好时机,他要等到枪尖距离唐朝咫尺之间的时候再发出雷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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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枪的风度,这一枪的美丽,这一枪的不可一世,足可以用惊才绝艳來形容,处在枪势中的人们,就好象大海海啸旋涡中的一只蚂蚁,沒有一点生还的可能,唐朝,已经必死无疑。

    但有一个前提,要是沒有人救他的命的话。

    舍瓦救了他。

    就在枪挑马车的时候,舍瓦已经腾身跃起,然后,剑光暴盛,他终于发出了他的剑。

    就在枪尖就要将唐朝格杀于当场的一刹那间,舍瓦的剑尖爆发出离合的神光,准确的命中了枪尖。

    叮的一串歇斯底里的尖响,如爆豆一般的声音响彻了全场,枪剑也不知在刹那间交击了多少次,终于,擦卡一声,这持枪黑衣人的手上的枪发出一声郁闷的断裂声,然后,从中间一分为二,但黑衣人半步不退,只是脸上露出十分惋惜又十分自负的神色。

    这个时候,舍瓦已经落下地來,如一粒微尘。

    这黑衣人是一个蒙面人,只留下一张炯炯有神的眼睛露在外面,一望而知气度不凡,只见他任由唐朝和舍瓦落地,用了重浊的声音说道:“好功夫,不知道中原武林中,何时出了阁下这样的人物!”

    舍瓦就一笑:“好功夫,你也是个人物,我险些就丧在你的手里!”

    这黑衣人就一笑道:“不错,要是我手里的是一杆精钢铁枪,我或许真能杀了你,可惜可惜,我从不用铁枪,因为那太笨重!”

    这个时候,舍瓦脸上才现出骇然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了掉在地下的枪头,以及一根已经断为两截的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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