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一拿,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身上丝毫没有受伤,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也是丝毫无损,衣服也没有损伤分毫!
原来,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纯粹是以听劲对敌。
听劲听起来很玄,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扬光大,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
在唐朝的时候,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一扭一弹,将刀的动势化去,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来。
金庸里说得特别多的一招叫“骜口夺杖”,其实用的就是擒拿手法,只不过唐朝现在有点托大,竟是空手夺别人的大刀,而且在战场上!——
他要是遇上了绝顶的高手,这样狂妄的出手,自然极端的凶险,但这番兵将领武功平常,唐朝自不放在眼里,再加上他身上穿着李格桑送给他的战场至宝藤甲,所以即使遇上了凶险也不担心会有性命之忧。
舍瓦眼尖,一下就认出了唐朝,高声叫道:“唐大帅,我们已经胜了,这就追!”
但唐朝却做了一个反常的举动:“不行,我命令你,舍瓦将军,立即鸣金收兵!”
舍瓦见番兵大败,漫山遍野的就想追杀一阵,谁知唐朝一回来就乱了自己的部署,竟然叫不追!
但他对唐朝的命令向来不敢违拗,只得鸣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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