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舍瓦这边追赶番兵大胜之事,且说隆多和唐朝交战,双方都是动了真火,施展十八般武艺,着着进攻。
隆多早将生死置之度外,唐朝也无后顾之忧,两人在沙尘之中交手五十合,马力已乏,只得稍歇。
这个时候,舍瓦见唐朝在后与隆多交战,生怕他有失,命令专智带三百亲兵留在原地给唐朝掠阵。
这个时候一见双方不战,就想一拥而上,将隆多解决了。
但唐朝和他交战多时,佩服隆多的武功,对他已生惺惺相惜之意,却是挥手阻止手下围攻,说道:“隆多,本帅今日不欺你单身,我要和你决一雌雄,去,给他换一匹好马?”
要知道,两人从辰时交手,然后到现在午时已过,交战数百招,人虽然越战越勇,但座下马早已经困乏,不能支持,所以唐朝才说换马,明显的就是不想占他这个便宜!
唐朝现在虽然是一军之统帅,身居高位,但是由于跟随孙思邈学武,渐渐的染上了江湖义气,在这样的时候,他颇想以光明正大的方式赢得战争。心想,即使我打败了番兵又怎样,要是不能使岭南土著之人畏服,那也只能算是以武力征服其地,却不能征服其心。
诸葛亮昔日平南蛮,七擒七纵,这才使得蛮王孟获倾心归服。上任岭南节度使牛仙客,还有以前的张九龄,虽然都是有才干的人,但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只想将这些土著一时压下去就行了,从没有想到征服其心,当然,也许不是没想到,而是觉得不值,花无数的心力兵力却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只要这些土著民族不来和自己抢夺金银矿藏,自己有的是大把的金子银子可赚钱,那就万事大吉了——
他们却不知道,土著民族一直以这地方是他们的土地,觉得汉民族是侵略者,因此不时的爆叛乱,抢占金银矿藏。
唐朝知道,想要像以前诸葛亮那样做,是很难办到的,进岭南的穷山恶水之间和孟笑这样的人交手,的确不是明智的选择,也许,耗费十倍的精力却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他穿越前的时候看过《乌龙山剿匪记》,知道土匪再厉害,但只要政府下决心,照样可以剿除,但他却清楚的知道差距,当时已经有步枪这样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了,而现在,却是典型的冷兵器时代,岭南不知道有多少崇山峻岭,以孟笑的狡猾,当会躲藏进深山密林之中,瘴疠毒蛇横行,想要剿除,怕不要消耗当年李世民攻打高丽的军费,并且,即使消耗那么多军费,也不一定能剿除!毕竟,孟笑这些人,天生就住在这些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自己可说是一点也不占优势。
所以,唐朝现在的心中早有计较,他要使隆多不敢再生反叛之心——
隆多见如此形势,知道今日难以活着回去,心一横,和唐朝的兵士牵来的马换了,心想,反正是个死,好歹也要和唐朝拼个你死我活,即使同归于尽也是值了,这样一想之后,反无惧色。
唐朝暗暗喝彩,这家伙只身一人,竟然敢来杀我,要是愿意归降于我,倒是一件大大的好事,心中已有计较,换了一匹马之后再上。
其实,隆多武功虽高,但毕竟是天赋异禀,不像唐朝师学渊源,已经找出了他枪法中的漏洞,再加上他现在手上又受伤,早该将他一刀砍于马下,但是为了结其心,所以唐朝并不着急。
这一次交手,双方都是谨慎,回合虽多,但是却远不如盘河之战的惊心动魄。
斗到分际,隆多大喊一声,一枪向唐朝搠出,竟是用的孤注一掷的打法,枪尖焕出火花,集全身之力爆而出。
唐朝不敢怠慢,虽然不愿意以力胜之,但当此情景之下,他也没有别的高招,只得横刀一格!
隆多等的就是这一招,见唐朝的厚背刀格来,就势一转,竟然不管自身安危,一蹬马鞍,和身扑了过来,在空中飞击而下,单艘蒺张,仿佛一只凶猛的恶鹫,自天扑击而下!
当此情景之下,唐朝只要一刀就可以将他砍为两段,但是他知道,这样的话,隆多临死前反扑,手上凌厉的杀招也可能会伤了自己,当下身形一闪,如蛇一样的跨下马去了,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这同归于尽的一招!
隆多显然想不到唐朝的轻身功夫这样老到,楞了一下,但嘴角立即浮起一丝残酷的笑容,就势抓住了绿沉枪,一扭一送,唐朝火急的躲闪,那枪就在他肋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隆多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去死!”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枪上忽然出现了许多倒钩,像无数把锋利的匕,大喝一声回拉过去!
他本以为,唐朝立即就是肚破肠流的惨状,哪里想到唐朝却不理会,厚背刀一溜烟的已经到了他的脖子上,就此不动!
恐怖!唐朝已经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奇怪,即使是金刚不坏之身,也经不起我这一拉啊!
隆多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拉之中蕴涵的全身的力气。
他本就是同归于尽的,他不在乎唐朝的大刀砍掉他的脑袋。
可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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