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思明说话倒是很客气,他显然已经看了出来,唐朝用斗笠遮脸就是不欲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竟是问也不问名姓。
唐朝心中暗叫厉害,这就要称量我的武功。
握手。
这是江湖上最流行的礼节,一般情况下,都会因此而掂量一下对方的武功,找到对手武功的深浅。
史思明虽然是军队上的人,他身后的这十多人也是在军队上的亲兵,但是他现在是以江湖上的礼节和唐朝相会。
有意思,这人倒是个难缠的人物,唐朝随即在心中定下了应对之法。
史思明的眼刀,他算是领教了,果然厉害,就这样一直的盯着自己,就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此人的武功,显然已经到了化境,还真想不到,安禄山的手下,竟然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放到江湖上,随便也是一方宗主。
但唐朝丝毫也不怕,因为他可以凭借直觉感觉出来,这人的武功还没有到化境的高深处,不过功力显然很深,要是和自己交手,胜率还是很高的。
也因为这一点,使唐朝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想不到,范阳还真是一个藏龙卧虎之地,别说其他的将领一拥而上,就是这十多个人一起前来围攻我,我就必败无疑。
像他这样的高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将史思明身后十余人的武功评价了一下,除了史思明已入化境之外,余人都没有进入,但有七八人却已经到达了明劲的颠峰,另外几人稍微弱些,但相差也不大,一望而知是久经战阵的高手,一旦包围自己,后果堪虑。
唐朝伸出了手,大方的伸了出去。
两人的手一接触,忽然弹开。
准确的说,是史思明忽然放开了唐朝的手——因为他摸到了一块火炭。
不,是火炭一样的手!
不知不觉之间,唐朝已经将内力运到手上,刹那之间,手上的温度升高,好似洪炉!
“好功夫,大伙儿一起吃如何?”
史思明虽然吃惊,但是随即脸色如常,邀请唐朝吃饭。
唐朝一笑:“大将军既然邀请,消民岂有推辞之礼,我这桌子上酒菜足备,不如史大将军过来我这里喝如何?”
史思明吃了这个大亏,极想知道唐朝究竟是什么人,欣然道:“好,那就有劳啦!”
说着大马金刀的坐下,却转头吩咐身后的十余人:“儿郎们,你们尽管吃!”
这一喝,这十余人才敢坐下,先前一直都必恭必敬的跟在他的身后。
唐朝暗暗吃惊,但也不惧,心想,我轻功不错,即使动起手来,要走总还是走得了的,坦然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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