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懋书苦笑了下:“可我拗不过他,最后还是带他去了,我没想到的是,他要了几十斤肉。”
碰巧那段时间猪肉涨价,生意并不怎么好,肉摊老板见又是“一两肉”,还未等他开口便没什么好脸色地摆摆手:“一两不卖。”
习惯了赶时间的缘故,小小的沈从宴腿脚很快,沈懋书大步追上前,正好听到肉摊老板这句嫌弃意味浓重的话,不悦地沉声:“谁说买一两?”
肉摊老板正要回嘴,却在抬眼看到男人的那一瞬间噤了声——这人西装革履,衣料和做工一看就知不便宜,而腕间手表折射出的低调光泽,更彰显了他的富贵。
“不是,您误会了,”肉摊老板陪着笑脸,指了指闷声站在摊位前的沈从宴,“这小孩每次都买这么点儿,有卖剩的倒还好,整块肉根本就不好切……”
沈懋书一听,更是横眉竖眼,打鼻腔重重地哼一声:“剩的?边角料?”
他沈家的孩子,就吃这种东西?
肉摊老板刚想辩解两句,沈懋书摸了摸沈从宴后脑勺,问:“今天想买多少肉?”
沈从宴知道他有钱,也知道是他害母亲沦落到这步田地,并不跟他客气,抿了抿唇,说:“七十斤。”
其实他并不知道七十斤肉是什么概念,但记得谭招娣上一次带他称重时,他的体重是六十八。
所以他想,七十斤肉,应该够她吃好一段时间了,再多的话,不知道家里那台破旧的二手小冰箱,能不能放得下。
沈懋书这才明白过来,他坚持来菜市场是想着给谭招娣囤些吃的。
“听到了吗?”他把脸转向摊主。
“哎,好嘞好嘞,没问题。”摊主满脸堆笑,拖过半边猪肉,举起刀正要落下,却听沈懋书接着说,“我可没说要在你这儿买。”
摊主脸上的横肉都僵了僵。
沈懋书牵起小沈从宴的手,四下环顾一周,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看起来规模明显大些,也整洁不少的摊位,问:“去那里买过吗?”
沈从宴抿抿唇,摇了摇头:“贵。”
沈懋书当机立断:“走,就去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