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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汤绪樱现在连做工具的机会都不给我吗?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她为什么不敢面对我……”

在市中心一栋豪华别墅中,叶厉均被白天的事情刺|激的发疯,握在手里的手机屏幕已经全部摔碎。

家里的佣人还有助理全都被她轰了出去,空荡荡的别墅中,只剩下她一个人和满地狼藉。

叶厉均赤着脚,在满地碎片中,顶着凌乱的白发一步一步靠近固定在墙面的巨幅玻璃展柜前,情绪难以控制地哭诉着,乞求着:

“叶汤绪樱终于放弃我了吗?是我不够好用吗?为什么要放弃我!我愿意做你的工具,我一直都愿意做你的工具,可是你为什么还要放弃我……”

砰的一声,她拿起一座生铁铸造的纯黑色玫瑰花束,猛得砸向面前的巨幅玻璃。

玻璃碎片簌簌而落,被禁锢在里面的豆绿色缎面旗袍,在碎玻璃划开的气流下,轻轻鼓动,吊顶上挂着的水晶灯将华丽的光线折射其上,旗袍缎面闪动着流光溢彩的金色。一如三十年前那个夏天的午后,叶汤绪樱初到叶家那日,夕阳斜洒在铺满绿色镂空壁砖的走廊上,她捧着这件豆绿色缎面旗袍,在一扇一扇的金色光影间,缓步向她走来,柔和的金色阳光在她身上浮动出梦幻一般的色彩。那天,是她第一次喊她“荔君妹妹”。

不过,三十年前,叶厉均便已经清楚,当年,叶汤绪樱送她豆绿色的旗袍,不过是为了次日那场盛大的宴会。她想让叶家的千金小姐,在那场重大的宴会上,与她穿同色系同系列的衣服,这样就没人敢轻易瞧不起嫁到叶家的叶汤绪樱了。

可她真的很喜欢那件豆绿色的旗袍,那件衣服,第一次让她成为宴会中那些男孩眼中的焦点。

于是,从那件旗袍开始,她便“迷上”了叶汤绪樱对她的每一次“利用”。她也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这种“着迷”渐渐变了味道,在得不到回应之后,“着迷”便成为了“痴迷”。

叶汤绪樱喜欢男人,她便做了手术改了名字,装成一个男人。叶汤绪樱说她太小,她便染白了自己的头发,让自己平白看起来老了十岁……可是叶汤绪樱始终都不满意,直到她将“凶爻”做起来,叶汤绪樱才又开始“利用”她了。

现在叶汤绪樱又要将自己抛弃掉吗?

不……不……她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可是她好像已经没有别的机会让自己再次拥有“利用”价值了。

叶厉均走到悬挂着的豆绿色旗袍面前,将自己的脸贴着脆弱的布料上,小心翼翼的抚摸着:绪樱姐姐,我杀了闻语之后,你就陪我一起下地狱吧,在地狱里再次“利用”我,好吗?

低沉的声音带着彻骨寒意消散在沉沉黑夜,让人脊背发凉。

坐在医院小花园中的闻语,在散着寒气的风里,拢紧了些身上的外套,仰头向天上看去。

今晚月明星稀,一轮白亮的圆月悬挂于天边,将地面照得亮堂堂的。这么美好的月亮,这么宁静的夜晚,她以后还能再见到吗?

闻语脚下用力踩着一块锋利的石子,尖锐又坚硬的石子边缘与铺了水磨石的地板相互摩擦,发出声音也十分尖锐,就像是刀尖一样,撕扯开那些自我宽慰:

那两个姓叶的,只要她们俩活着,她本就不安稳的余生,只会变得更加担惊受怕。

闻语掐着指尖,心里的恐惧和担忧在疯狂滋长,忽然一阵轻微的响动惊动了她。闻语转过头目光落在黑夜里亮着光的医院大楼上,一扇紧闭的窗户缝隙中,正夹着飘出一角的白色窗帘,那好像是隋忱的病房。闻语看了看,突然想到那天晚上,隋忱跌倒在走廊上的场景。

那天她有点心虚慌张,没有细想,现在细想一下,有点不太对劲。她不是捅了隋忱一十七刀?为什么隋忱还能摇着轮椅在走廊上溜达?

这不科学,十七刀随便刺一个地方,估计都要躺半个月的,而且那天他跌倒时,上衣被拉扯上去了一些,露出了腰和小半个背,没有看见缠纱布的痕迹。

难道她刺的十七刀,刀刀刺中同一个地方?要不就趁晚上去看看,如果她刺他的十七刀没给他造成太大伤害,那她这几天的心虚不就亏了?

闻语的病房在四楼,隋忱的病房在五楼。闻语进了医院大楼,没有直接选择坐电梯,而是走了楼梯。

医院的楼梯盘旋着向上延伸,每一层都有很多级,闻语一层一层拾级而上,用这种枯燥运动的方式,让自己刚刚焦躁暂时平静下来。

五楼病房里的隋忱在打发走助理后,浑身立刻卸了劲,无力靠坐在病床上,因为疼痛,额角泛出了青筋。他一手搭在眼睛上,一手紧紧抓住床单,雪白平整的床单几乎被他扯得变了形。粗重的呼吸喘了很久,才渐渐平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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