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黎的话让夏红缨隐约觉得不对劲,她装进口袋里,问他:“我要回去,你中午不回去吃饭吗?”
“不回了。”毛黎说,想想又追问,“那个……你下午还来不来看书?”
“来的。”夏红缨这样回答他。
可惜毛黎等不到夏红缨过来。
现在是中午十一点二十六分,厨房里煮了一锅汤已经沸腾了,盖子“咕噜咕噜”往上跳,汤渗出来夏红缨都没有察觉,还是在旁边帮着洗东西的孟继平先注意到,急匆匆过来关了火。
“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孟继平凑过去看,他现在已经和夏红缨差不多高。
夏红缨推了他一下,竟然没推动,她迅速将纸塞到口袋里,说:“去去,有你什么事,饭盒洗干净了没有,一会儿你先去店里给你姐送饭。你姐夫他呢,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他说不回。”孟继平告诉她,“好像要去拍照片。”
夏红缨独自回到房间,那张纸又重新打开,因为毛黎这封不合时宜的信,夏红缨再一次体验到了一种难得的奇妙感受。无关于好与坏,夏红缨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毛黎想说的话都在这封信里。
这是一首抒情诗。
暖风轻轻地呼唤,树叶沙沙作响,烈阳下的大地,依旧沉睡梦乡。我奔跑在寂静的土地上,内心的狂热,驱使我奔向欢乐,阳光穿破云层照着她的面颊,她是美好的希望。匆匆归去的暖风啊,请带上我心中的愿望,在山水之间荡漾,迎接那绚丽的向往。
字迹写得极为工整,连任何涂改的痕迹都没有。夏红缨无法做到对毛黎的这封信无动于衷,里头真挚、火热的词句,充沛的感情让她胡思乱想,可是她也没法给毛黎再多回应。
她现在只想好好学习,认真工作,其他的一切行为都被她认为是不理智的。
毛黎没有在南嘉大学的教室等到夏红缨,晚上的时候,还有十几天就要预考的毛俊却来了家里。夏红缨以为毛俊来找孟继平,没想到毛俊跟孟继平说几句,转头就交给她一本杂志:“我哥让我交给你的。”
夏红缨迟疑几秒才接过,她不知道毛黎怎么又突然给她带来本杂志,等她回去翻开,才发现有一页被人叠起来,而那一篇正好就是谈作文的。其中有段话标注出来,写道:“应尽管用明白的话,通俗的话写文章,有什么就直接写什么,文章尽量少用形容词。”
夏红缨反复考虑该怎么回复毛黎,最后她在毛俊走之前喊住了他:“毛俊你等一等。”
她仔细将回信塞到信封,才交给毛俊。孟继平在一旁看得糊里糊涂,不懂夏红缨怎么一下子跟许多人关系都变好了。
毛俊故意逗毛黎,回去没直接把信交给毛黎,而是跟他说:“那什么杂志,夏红缨不要,我就直接给继平了,反正都是给他家的。”
毛黎皱起眉,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失望,毛俊夸张说:“不会吧,毛黎你真喜欢夏红缨?她那么凶,你不知道以前我最怕她了!”
“她脾气其实挺好的。”毛黎帮夏红缨说话。
毛俊笑得前俯后仰,他掏出夏红缨的那封信拿给毛黎,说:“给你,夏红缨让我带回来的。”
毛黎终于笑了,毛俊看到他脸上的笑只觉得自己有些牙疼,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跟孟继平约法三章,以后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能让他改口叫孟继平“舅舅”。
夏红缨给毛黎的信里其实只有短短的一段话:我的精力已经不允许我再关注除工作和学习以外的事情,相比于感情,我现在最需要的是“三力”——智力、精力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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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计庭尧比孟芳起回来得还晚,早晨出门的时候计庭尧只说自己去拍照片,别的也没说什么。孟芳起担心他遇到事,毕竟他如果医院值班或是要去干休所那边肯定一早就会先告诉她。
她冲完澡,见计庭尧还没有到家,想想还是从屋里拿了把扇子出门。这天往夏天过,白天越发炎热,晚上还稍微好点儿,就是蚊虫多。
这会儿十一点多,巷子里已经不见半个人影,孟芳起走到大马路那边喂了一个小时蚊子,拍得手心都红了,可还是架不住成群聚集的蚊虫,大腿被她挠破皮,总算见到计庭尧飞快骑着自行车奔来。而计庭尧显然太过着急都没注意到站在路边的孟芳起,还是她喊他,他才猛地停下车。
“你怎么来了?是不是等很久?我刚都没注意到时间,等忙完出来都过了十二点。”计庭尧脚撑着地示意她上车,“我们先回家,我有事想跟你说。”
第六十四章退让
两人骑车从前面小巷拐了进去,计庭尧没忘记提醒孟芳起:“坐稳了。”孟芳起仰头遥望天边明月,今天初六,像一只金色的小船,群星闪耀,点缀着幽蓝的夜空。这样美好的景色,激起孟芳起对未来无限的向往,她往男人背后贴了贴,情不自禁低声对计庭尧感慨了一句:“去年这会儿,我们还没认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