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穿着红裙子的女人像是甩了自己的初恋女友,就直接杀了对方全家什么的,这样的凶手,谁又能够揣测他的想法呢?
审问没有结果,任谦承认短信,却不肯承认财物,再有调查表明,他的确是不可能碰到这批财物的,又证实了这些财物其实是某次劫案未曾找到的部分赃物,连同那个劫案的劫匪都至今下落不明。
一时间,案子好像很复杂。
劫案是外地的,要调查这个案子有没有任谦的参与,要去当地取证,再有凶手和财物也是外地的,也要去不同的地方寻找证据佐证,还有任谦的户籍所在地……林林总总,案子竟是被拖延下来了。
任谦被暂时关押在了看守所。
不管怎么说,短信是他发的,财物上有他的指纹,又有凶手的指证,如果不再继续探究,就此将他判了,也是正常的程序,现在还在调查,一方面是因为财物的来源需要确定,另一方面,就是证据上总是让人有些无法说服自己的部分。
任谦之前的表现太好了,不像是一个shā • rén犯的样子,而以他的处境来说,在他受伤最痛苦的时候,发一条诅咒性质的短信,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
这就好像某些表白墙上偷偷点名道姓的告白,“我喜欢某某某”“我想杀了某某某”,想一想,并不犯法,喊一喊宣泄一下情绪,也并不犯法,如果真的要以此作为铁证,似乎总还差了点儿理由。
从表面上看,任谦似乎没什么前途,可他有个漂亮的女友,没道理为了报复就把自己陷进去,一般这样的人都会更加理智,就好像那些有家庭的中年男人都比较吃苦耐劳一样。
家庭是稳定因素,美好的恋情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友,更是足够的锚定一个人的底线了。
“我们需要更谨慎,考虑得更全面,不能因此冤枉了一个好人,如果真的办成冤假错案,毁掉的不只是一个人的人生。”
办案的警察如此强调,是要求别人,也是要求自己,这是底线,作为执法者,该有的认知,他们所掌握的权力,是只能挥向作恶者的刀,不可斩杀无辜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