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老莫餐厅真的是吃不起。
季长峥坐稳后,便指着老莫餐厅的位置,“从这里坐电车过去一共八站路,以前我爸妈他们约会,把我忘记了,我就一个人搭车回去。”
说实话有些时候,季老爷子和季老太太两人在带孩子方面,是十分不靠谱的。
老两口只顾着自己恩爱去了,倒是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老来的子了。
沈美云听完惊奇道,“你以前经常走这段路吗?”
季长峥点头。
“我以前也走过。”
她陷入回忆,或者说是沈美云的回忆。
“从这里出发到西华门大街有个图书馆,我爸那时候在医院很忙,我妈又要上课,我一个人经常跑到图书馆去。”
那时候她也不大,但是在过往的记忆里面,小小的沈美云经常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
她性子很安静,也能沉得住气,经常抱着一本书就看的忘记时间门。
季长峥听完这,他拍了下大腿,语气懊悔,“难怪我说我以前怎么从来没遇见过你。”
“我这人打小儿性格就坐不住,整个北京城我都恨不得跑完了,除了图书馆。”
他以前最讨厌读书了。
但是母亲会逼他读,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门对读书厌烦了去,每次出去玩儿,都会特意避开图书馆。
说到这里。
季长峥望着外面那耸立在夜色下的图书馆,他低声道,“若是知道在那里能遇到你,就算是我在讨厌也会去的。”
座位下,沈美云轻轻的拉着了季长峥的手,“现在也不晚。”
以前他若遇到了沈美云,那是原身沈美云。
而现在——
他遇到的是一十一世纪的沈美云。
这两者差别,不可为不大。
季长峥没有听懂她话里面的意思,他跟着反手抓着她的手,“是啊,现在也不晚。”
望着电车外面慢慢亮起来的路灯。
他说,“美云,我无数次庆幸在火车上那一次,我救下了绵绵。”
因为绵绵,他和她有了交集。
因为绵绵,他才得以娶到她。
是的,从一开始季长峥都很清楚,沈美云和他结婚,不是因为喜欢他。
而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能够帮助她保护好绵绵的那个人。
所以,她才会选择嫁给他。
想到这里,他侧头看着她,路灯下,沈美云肌肤细白,眉目如画,漂亮夺目到惊人的地步。
“你有没有——”
他问她,“一点点喜欢过我?”
这语气里面有着季长峥,自己都没察觉的卑微。
在这一段感情里面,他一直都是低头的那一方。
沈美云怔了下,她紧紧抓着他的手,十指相扣被叠在衣服下面。
“你说呢?”
“季长峥?”
若不是带着喜欢,又怎么会随着他一起来到北京,又怎么会答应和他一起出来约会。
这么好的季长峥,谁会不喜欢呢?
沈美云也不例外。
只是,沈美云的顾忌太多,她的喜欢也夹杂着其他因素。
以至于她的喜欢,不如季长峥的赤诚热烈真挚。
但是不可否认,沈美云曾经是对季长峥心动过的。
骤然听到这个答案,季长峥心脏都跟着突突突的跳了起来,他低着头看着她,目不转睛。
是那种久违的喜悦,让他整个人都恨不得沸腾起来。
他就知道。
沈美云早晚会有一天喜欢上他。
想到这里,季长峥看着沈美云的目光越发热切,那是缠绵的爱意和喜欢,似乎没有丝毫的掩盖。
沈美云被他看得面红耳赤,忍不住抬手拧着他腰,“你收敛点,这是在外面呢。”
“我知道,我们在外面约会。”
正说着话,前面电车上的售票员在喊,“老莫餐厅到站了,有需要的乘客请下车。”
地地道道的京片子,极为悦耳。
这也让季长峥所有的旖旎心思,在这一刻尽数被打断,他有些懊恼地看了一眼售票员。
旋即拉着沈美云下了电车。
“真是不懂眼色。”
沈美云听着他不讲理的话,反而笑了起来,“人家是工作职责,哪里是不懂眼色了。”
季长峥,“美云你是跟我一国的,还是跟她是一国的?”
这让沈美云怎么回答?
她笑了笑,“自然是跟你一国的。”
季长峥咕哝了一句,“这还差不多。”
此刻,天色已经擦黑了,夕阳彻底消失,但是老莫餐厅却还是灯火通明。
不,应该说是金碧辉煌。
沈美云看着那老莫餐厅目瞪口呆,“咱们北京还有这么奢华的地方??”
这可是七十年代啊。
但是老莫餐厅却是有着气派的旋转门,华丽镀金的大吊灯,四个大青铜柱子,宛若顶梁柱一样支撑了气派又华丽的餐厅。
季长峥,“一直都有呀。”
进了旋转玻璃门后,里面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年轻侍者,便跟着喊道,“欢迎光临。”
季长峥点了下头,把两张餐票顺势递过去。
“两位。”
“请跟我来。”
侍者在检查了餐票后,便领着季长峥和沈美云走向里面,越靠近中央的位置,水晶灯的灯光也越是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