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狂奔。
终于,天边出现一轮旭日的时候,秦天和巴赫,来到了矮人部落那个山谷的上方。
早晨的丛林,沐浴在圣洁的晨光中,一片安静。
杀戮了一晚上的各种猛兽,也进入了梦乡。
天地间难得的和谐。像一个酣睡之后,刚刚睁开眼睛的婴儿。
“不好!”
“他们要祭祀了,快走!”
看到山谷下方的平地上,密密麻麻的小矮人,全都跪在地上,对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跪拜。
巴赫低呼一声,率先冲了过去。
“咕噜东都,奶次把卡。”
“吉里吉里,精达雄雄。”
为首的一个小矮人,头上插着最长也最绚丽的野鸡羽毛,脸上涂着白色的图案。
他双手交叉胸前,一脸虔诚的祷告着。
所有族人跟在他的身后,面容庄重。
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神,有原始社会的懵懂。但是,也是最纯净的。
他们跟外界浮躁的社会没有关系。
此刻,他们是大自然的精灵。
领头祷告的,便是部落的祭祀。
他说完之后,站起来,把手中涂了兽血的弓和箭举起来,激动的道:“握达圣水!”
其余的族人,全都欢呼起来。
“握达圣水!”
“握达圣水!”
他们又叫又跳,整个山谷沸腾起来。
婚礼仪式,要开始了。